前段时间一个“奇闻”火到了全网,其实平时我很喜欢关注社会热点新闻,但是也不太频繁的做出评论,但是这次的事情我觉得多少有点离谱,所以想聊一聊这个话题。
这个故事是这样的:几年前一位教师觉得自己家乡渡河是个问题,于是拿出自己与家人的资金十余万搭建了一座浮桥,搭建成功之后这位教师请了专人在此收过桥费,但是行人过桥并不收钱,只是车辆收费,但是费用也是极低的,并且帮助大家少绕行几十公里。
但是从法律角度来看私自搭桥是违法的,底层逻辑是存在安全隐患,但实际上这几年来并没有发生安全隐患,反而减少了一些安全问题和出行的难度。
可职能部门不仅向其收取罚款,而且在后来的公诉时给这位教师及他的家人们判了刑。
这个故事大概就是如此,目前来说对于人的生命与财产没什么大的影响,在大多数普通人看来这就是善举,至于修桥人收费也只是为了收回成本,并且乡里乡亲都能出面作证。要知道如果这个人是恶意收费,那相信邻里乡亲都不会支持他的。
可是这件事如果严格依照法律法规来看,的确触犯了现行法律,但从人情伦理来看,这根本应该褒奖,于是就产生了今天这样奇特的现象。
这件事情的奇特程度不亚于鼠头鸭脖,你要说那些工作人员秉公执法感觉也不像,更像是为了避免侧重人情伦理而导致自己受到影响。好像这位老师正在申诉,希望尽快发布处理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