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看到这标题心里就是不滋味,我不接受任何以个人牺牲换取家人福利的行为。
我认为一家人,要有人在才叫幸福。
跟钱和其他东西无关,有一大堆钱、大房子、豪车,可是没有那个人了,要这些东西有什么意义呢?
可能有人会反驳,但事实就是这样,和人在一起才会发生一些事情,才会有欢声笑语,哪怕是吵架,也是要有人参与的。
所以我向来不认为,一个人以牺牲了自己的利益去换取家人的幸福是多么值得赞扬的事情。
但文中的汪信之——汪革是例外,当一家人都被死神盯上时,由自己把死神引开,拯救了全家人的性命,可谓壮烈。
真的好不舍,好不舍,但真的没有办法了,真的没有办法了。
下面说一下故事情节,故事很长,且允我慢慢道来。
大宋乾道年间,有汪氏兄弟,因酒席上的气话,弟汪革,字信之,离家出走,放言:“不至千金,誓不还乡”。
兄汪孚,字师中,曾登乡荐,有才有势,因杀了人,遇到对头,被判发配到吉阳军去。他巴结了魏国公张俊,假装募兵报效为由脱了罪籍,返乡后又至大富。
弟汪革是个文武全才,离家时身无分文,只带了一把伞,就以伞为枪棒,一路杂耍到了麻地坡。
彼时无人居住,汪革就判此地能谋生,他以破庙为家,纠结了流氓无赖,卖炭买铁,铸铁器卖,因他用人有方,恩威并施,无不钦服,几年间就发家了。
他还占了附近的酒坊,承包了天荒湖的渔业,年年有租收。越富越霸,服他者昌,逆他者害之,当地没有不怕他的。
可以看出,这兄弟俩都是人才,一个可以发家——破败——再次发家,一个可以赤手空拳到富霸一方。
再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