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其實不管什麼行業都有“欺騙”成份的。所謂奸商、奸商,不奸就不從商。買來的貨,成本1塊,你拿去賣2塊,常理可以接受。若是你成本一萬,你試試賣二萬,你看別人說合理不😂😂😂
哪天批發商給你打折,給貨你算0.8,你會降價1.8不?估計不會。就算降到1.8,也不是公道。如果根據原來的百分比,應該降價到1.6。原料漲價,同行跟著漲,你手頭上的現貨要原價賣還是跟著原料漲價?
拉叔之所以生意失敗,完全就是因為這種芝麻綠豆的小細節不放在眼裡。別人要求減價,看著不傷本的情況下就減低了利潤。別人說,賺來的錢都是一點一滴的堆積起來的。拉叔正好是那種被稱讚一下就減價的人,越贊越便宜,經常被稱讚到最後都直接送了。
有貨有產品還說得過去,服務行業的更不用說。年紀比較輕的時候下班還會去髮型屋當個小挨,為一些富婆洗頭。老闆外面有張貼了每一個項目的價格,當然小費是我們自己弄到手的。有時富婆太美,被要求修個甲也不好意思收小費。這麼柔的小手,不是經常摸得到的。花的,是拉叔的時間,闊太卻享受了服務。結果,小費還是沒有打,還一再指明下次一定找拉叔…拉叔還傻兮兮的期待著。
由此可見啊,拉叔本來就不適合。就算現在打工當個行銷職位也不見得可以省到錢。經常代理員欠下的幾十元,要追也是不好意思。數目呆久了,老闆又吱吱叫,最後還是自己看著小數目先付了。與其說“先”付,不如說我來付好了。這點小數目也很難開口收回來,總會聽到“這點小數目也來跟我計較”之類的。
話說回來,奸商不奸商不是一個選擇,能不能鐵下心腸來成為一個成功的商人,才是決定能不能出人頭地。如果不能,還是回去打工好了。別人說,打工不出頭。工字本來就不出頭,一旦出了,就是入“土”為安了。可不是?
圖與本文無關。被關了好幾天,恰巧又在齋戒中,生活發微。帶著隔離身份偷偷跑出去開車兜風看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