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道德洁癖的人,耻于谈论利益。圣人自然是不考虑利益的。孟子对梁惠王的著名进言就是:“王何必曰利?亦有仁义而已矣”(《孟子.梁惠王上》)。殊不知,没有人能完全回避利益。
真正的问题是,应如何选择利益的层次,才能提升道德的境界?
人们对于利益的取向呈现出很大的差异。人们可能对于一丁点儿物质利益锱铢必较,形象粗鄙;也可能志存高远,以普惠天下为己任,当然顺便收获盖世英名。
尖刻的人可能立即指出:你务求美名不也是图利吗?这样一来,对于利益的看法,就无共识可言,毋宁说是一片混乱。
为澄清混乱,首要的事情是给出利益的适当分类。下面的分类或许有其合理之处。
财富之利
这指通过对财富的占有,获得支配它的权利,且在支配财富的过程中得到享受。此处财富仅指物质财富,包括物品及其等价物,如货币、证劵等等。
对财富的享受包括直接享受消费品,以及享受用财富购得的服务。
财富是可耗费的,即一经享受之后就不复原形态地存在。但这并不意味着财富一定是易损品,例如房屋可享受很长时间,但同样会消耗完(垮塌或破损至不能再用)。
财富的价值可准确计量,而且可依据其计量与他人作等价交换。
对财富的占有具有很强的竞争性,过多地占有财富可能妨碍他人获得财富。
地位之利
这指通过对某种排他性地位的占有,获得该地位所能带来的种种满足。这种地位包括职位、职衔、荣誉头衔,也包括特定的身份(例如配偶身份)等等。
地位的价值并不能准确计量,但地位的优劣仍可作大致比较以决定取舍。
地位与财富通常不能直接交换;但拥有财富通常有助于获得一定地位,反之亦然。
地位所带来的满足包括愉悦感、他人的尊重或顺从、附属于地位的免费服务等等。这不同于付费的消费,但在身心获得满足这一点上有其共性,因而在广义的意义上亦不妨称为消费:消费你的地位。但不同于财富的消费,地位并不因消费而明显耗损。
占有地位有相当的竞争性,地位的供给毕竟是有限的。
声誉之利
这指通过享有一定声誉而获得某种心灵上的满足。
各个行业与各种地位的人士,都可能因其特殊的表现而获得声誉。声誉的价值比地位更难计量,但至少对同一领域人士,声誉的高下可作比较。
声誉并不能直接换来地位与财富,当然声誉通常有助于获得这些东西。
占有财富或地位也不能自动地获得声誉,但这些东西确实为获得声誉提供了有利条件。
由声誉所带来的满足颇类似于地位带来的满足,但更加强烈、持久与深邃。对声誉的享有通常比财富与地位更长久,但也未必是永恒的:它终究是一件也要褪色的外衣!
拥有声誉亦有一定的竞争性,但远不及财富或地位的竞争性那么明显。
如同在日常语言中一样,不妨将上述的财富、地位、声誉分别简称为财、位、名;这三者又可概括为通常所说的功名。
自由之利
这指通过对自己命运的一定程度的掌控,获得怡然自得、自由自在、无往不适这样一种高度的心灵满足。
必须强调,此处所说的自由,是达到高度超脱的精神境界之后的心灵自由(不妨改称为自洽或自适,似乎没有一个很切合的词),它包括但高于通常的政治自由;庄子所崇尚的自由,或许近之。
自由之利具有最高的价值,它高于功名的价值。但只有懂得自由价值的人,才能享受到自由的妙处,这种人宁弃功名,也不舍自由。
任何巨额的财富、崇高的地位、显赫的声誉,都不足以换来自由;毋宁说,恰恰是这些东西妨碍了自由。另一方面,自由也不可能带来财富、地位、声誉。享有自由,并没有明显的竞争性。
上述的四种利益,在其特性上呈现出明显的阶梯状图景:形态由具体渐次趋向抽象;可计量性渐次降低;占有的持久性渐次提高;带来的满足度渐次加强;竞争性渐次减弱;精神价值渐次加大。
也可以说,这是一串等级愈来愈高的利益。
有了以上分析之后,才便于谈论人们追求利益的伦理代价。
已描述的四种利益固然差别甚大,但它们都是人们追求、享受、守护的对象,只是对待的方式与强度会有差别。正是这一共性,决定了它们作为利益本质上是一样的东西。
在这个意义上,追求“粗鄙”的财富与追求崇高的自由,都不过是求利而已。
追求、享受、守护构成利益考量的三要素。
三者功能有别,但互有联系而不可分割:追求利益,当然是享受与守护利益的前提;享受是追求与守护的目的;守护使享受得以延续。
在凸显利益的本质这一点上,守护有特殊的作用。
谦谦君子为强调自己在“不求利”这一点上有别于势利小人,常常自豪地宣称,他既不求财,亦不贪位,弃财富与乌纱如敝屣,唯守一世清名与令誉而已。
古今向善之士,无不倾心赞赏这类务求高义的君子,却往往忽略了,君子们也求名呢,难道名不也是一种利益吗?
你会说,君子并未刻意求名,只是因其德高志洁自然得名而已。但他不守名吗?他能容许名轻易丧失或转让吗?正是这个守字,尽显了对名的占有性或私有性,这不是利益的本质属性又是什么呢?
比上述谦谦君子更高一着的超凡脱俗之人——伯夷、叔齐或竹林七贤中的那些隐士即属此类——则更会强调,自己岂止不求财、位,连名也不要呢。
这种弃绝功名的人,更是历代称颂的高人,其精神境界堪与界外神仙相比,人们只能高山仰止了。
但仍然别忽略了,高人也有所守,他不能不全力守住他的自由,他的生活方式,他特有的生存状态,绝不容他人剥夺,也不转让给任何人,为了这份坚守,他甚至不惜以命相搏。伯夷、叔齐不饿死在首阳山上了吗?只想当隐士的明初士人姚润、王谟还不是被朱元璋“诛而籍其家”!
如此绝情地坚守的,还能说不是利益?它固然有别于世俗的功名,对于隠者高人来说,却是更值得坚守的高等级利益。
不要以俗人的眼光来打量,以为那种利益“不能当饭吃”;在看重者眼里,它比“吃饭穿衣”这种世俗利益何止高出千百倍!
尽管利益有共性在,人们在追求利益时,对不同等级的利益的取向还是差别甚大的。
对财富的追求,无论如何是绝大多数人的最基本的追求。
所谓“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其中的利就是指财富。
那些声称无意于财富的人,多半在财富上已有一定保障,此所谓“饱汉不知饿汉饥”也。
在衣食无忧的前提下,有些人可能不再特别坚守财富,愿意适当转让部分财富,只要因此而更便于获得高等级的利益,例如地位或者声誉。
可见,放弃财富总是别有所图,白白放弃那是没有的事。这样说,或许会使那些“轻财重义”的君子脸上难看,但不过是实话实说而已。
不是每个人都有条件与勇气追求地位,但对于优越(更别说显赫)地位的艳羡,肯定是平常的世态。
你没听说,现在连小学生也以当官为首选志向了。不爱作官者,非不愿也,实无缘也。但这并不等于说,对于地位的守护绝不动摇。
世上并不缺自动弃位(例如弃官)之人,但那只是因为,由于种种原因,该地位已不堪享受,甚至徒有风险;或者,通过弃位可获得更高等级的利益,例如声誉。
白白地弃位,如同白白地弃财一样,也是从来没有的事。这样,“急流勇退”、“挂甲归隐”一类的懿行,并没有你所想象的那么多光彩。
声誉当然是人人都爱的好东西,但有影响的声誉必定与大多数人无缘。就芸芸众生而言,所求的不过是清白做人,不染上坏声誉即已心满意足。
但一旦有了好声誉,对于声誉的守护就是不可轻易放弃的事情。
不过,声誉也会使人厌倦,不愿为名声所累的人,也可能放弃声誉,甚至隐姓埋名,去过清静日子。而这样一来,他就获得了更高等级的利益:自由。白白地放弃声誉,也是世上没有的事。
综上所述,我们得到如下一般结论:
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人们必定追求且守护某种利益,除非能代之以更高等级的利益。
我们将这称作“第一利益定律”。“第一定律”表达了追求利益的永恒性。
用一个虚拟场景来解释利益的永恒性。
设富豪甲乙丙丁都慷慨解囊,让出自己的大笔财产,但所图则各有不同。
某甲希望通过捐赠换来投资机会,赚取更大利润;某乙希望大笔捐赠有助于他获选公职;某丙只捐建公共建筑,且要求刻名留念,自然意在青史留名;某丁的匿名捐赠则纯为救助贫困儿童。四人都没有白白让予,各有所获。
甲乙丙分别获得财富、地位、声誉自不待说;丁之所获略欠清晰。
丁身为富豪,目睹大量贫困儿童求学无门,无以自安,救助之举让他从歉疚中获得解脱,得到内心的安宁,而这正是自由所必需。
此四人境界各异,收获的利益之等级有别,但让予钱财则一。前面已说到,对利益的守护凸显了利益的本质;作为守护反面的让予,则体现了利益的等级。
从流行的观点看来,利益与道德是有冲突的,极端的道德至上论者甚至彻底排斥利益。
例如,儒家的经典教条就是“存天理,灭人欲”;现代意识形态的道德信条则是:“大公无私”、“毫不利己专门利人”等等。
这些无疑都是光照千古的圣谕,其道德高位远远超过《圣经》与《可兰经》中的那些戒律;其唯一缺点只是,举不出一个彻底实行这些信条的范例。
就是成为万世师表的古圣人,也不能完全践行他们的劝世箴言;君临天下的古今王者,更是“以天下之利尽归于己,天下之害尽归于人……使天下之人不敢自私,不敢自利,以我之大私为天下之大公”(黄宗羲语);其余的人就更不要说了。
古今圣贤都没有走出的这个道德死胡同,在今天看来,破解的方法其实很简单:何必讳言利呢?
与孟子的“何必曰利”对照起来,这已是反其道而行之了,至少从字面上看来,“言利”谈不上什么道德的光辉。如果一定要引经据典,那就只有引用启蒙思想家所主张的“每个人都有追求幸福的天赋权利”了。
其实,最坚实的理由莫过于:利益终究是绕不过的啊!
在人们总要追求某种利益这一点上,不同等级的利益之间的差别并不特别重要。
现在就要强调利益之间的差别了。关键在于竞争性的不同,如前面所指出的,四种等级的利益的竞争性渐次下降。这就意味着,我在追求、坚守某种利益时,可能给他人带来的损害,随着利益等级的升高而下降。由此显然应得出的伦理结论就是,利他的选择取向,必定向高等级的利益倾斜;利益的等级愈高,选择它的伦理价值也就愈高。
以上观察可概括为:
利他的取向,驱使人们的选择倾向于高等级利益。
我们将这称为“第二利益定律”。
依据此定律,在财富的角斗场上所进行的我争尔夺的厮杀,对于他人所表现出的容让与同情心最少,最缺少人性光辉的闪烁,最不值得有教养的人沉湎其中。
人类中必然有一部分资质优秀者,超越于财富的追求,致力于提升自己的层次,孜孜于获取某种身份。
这当然未必就是什么值得特别肯定的高尚行为,终究不过是争另一种利而已。
但此时争利者身处的,已是一个较小的角斗场,为你的地位攀升垫底的牺牲者较少,留给你的道德遗憾也较小,因而不能不说在伦理的阶梯上迈进了一步。
如果你能更进一步,退出地位的竞争,务求清名,那么你就进入更高的道德层次。最后,放弃任何世俗追求,完全与世无争,只学庄子作“逍遥游”,那么就迹近仙人,到达伦理上的最高一级了。
即使到这一步,你也并非如孟子所言的“何必曰利”,还是在追求某种利益,只是所追求的是最高层次的自由之利,几乎完全无损于他人罢了。
由此可见,利益并非总与道德不相容。
但务求纯粹的道德论者,仍然会愤然反驳:你将无私奉献、普济世人等等完全不沾利益的崇高价值,置于何地?
不错,这些价值从来都是备受珍视的人性亮点。但是,任何承认人性的丰富性与复杂性的人,都不能不看到,即使是圣人般地坚守道德价值的人,亦未必绝缘于任何利益。最主要的是,以为任何利益都沾染污点,实在是可悲的误区。
一个克己济世的人,可能图了“使自己灵魂得救”或者“实现心灵自由”之利,这种利益也是污点吗?
当下的现实是:“宁愿高谈道德而不拔一毛利天下”的伪君子太多,“追求幸福而不忘兼济天下”的真善人太少,与其徒唱道德高调,还不如承认合理地追求利益的正当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