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来了个旧同事,已经有两年不见了,是在中山工作的时候认识的。
很快的就已经两年的时间了。小伙子比去年稳重了很多。
在去年和他认识的时候,他还是有一点稚气。一种青春的象征。
聊了两个小时他才走了。和我家距离不远,也就是隔壁村子的。
为人很实在,是个非常努力的干货。啥事做起来都很认真。
因为小伙和勤快,所以我们宿舍里几个人都很喜欢这小伙子。
有一点我比较喜欢他的就是他很爱干净。宿舍里的卫生都是他在打扫的。
或者地板上有一点点的什么污渍都不被他整理得干干净净。
在学习方面也是让我叹为观止的是每天除了工作,他还在自学什么。
还打算考个啥文凭的。真是个非常优秀的小伙子。
这样的小孩真的人见人爱。经常晚上宵夜的时候我都会带上他。
所以他发工资也会给我带宵夜。这点让我有点意外。
有一次我不让他请客,他却给我说了几句让我不得不让他请客。
原本我跟他说,你不用请客的,你的工资没有我们多。我请你就可以了。不用在意。
他回答:每次都让你请客,让我感觉自己像个小孩,让我请你一起,让我有种咱们是朋友的感觉。
这样的话我直接无言以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