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5日,湖南长沙一小区内,一男子将9岁男孩罗某打死。据悉,事发时罗某准备去学校,男子在小区主干道上抓住罗某后将其压在地上,疑用扳手连砸罗某头部,直到凶手父亲赶来上前拖住儿子。120赶来时罗某已死亡。
看到这里,许多人一定会心里产生疑问,整个行凶地点在大众广庭下十多分钟,周围也有许多围观群众,为什么就没有人制止行凶者呢?
其实据进一步了解,现场也有目击者,称当时自己本想拉开行凶者,但担心控制不住对方,虽然外围也有许多人,但大多数都是围观并没有真正参与(制止),这也是间接导致了男孩罗某的死亡。
为什么会出现这样情况?围观者真的一点同情心都没有吗?眼睁睁看着一个男孩子被刺死,而无动于衷?
其实这样的案例,在国内也不止一起了,还记得几年前那个在街头被车轧死的女孩子吗?路过那么多人,为什么也都没人注意到呢?难道真的是这个社会的人都那么冷漠吗?
我认为出现这种现象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是源于国人多年根深蒂固的传统观念。老话向来有这么些,比如各人自扫门前雪,莫管他人瓦上霜,又比如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甚至如狗拿耗子多管闲事等,这些传统的观念已经根深蒂固在许多国人的思想种,也是从小大家都耳闻目睹,长大后自然就不自觉养成了那样的惯性思维。
二是源于对帮助他人的担忧。这里所谓的担忧,主要是担心因为帮助他人不但没有好处,反倒惹上一堆麻烦事。还记得2006年的彭宇案吗?因为做好事做反被人诬告最后导致赔偿给对方,这样的案例给社会带来不可估量的负面效果,也让更多那些还在犹豫是否要出手相助的人不觉望而生畏,进而从此止步。
实际上,以上后者的危害影响力更远胜于前者,它不但让那些做好事帮助他人的人陷于一时困境,也让这个社会蒙羞,越来越多的人逐渐停止了乐于助人的念头,实际上,最终却是整个社会来买单。
其实要解决以上两个困境问题也不是没有办法,对症下药即可,如竖立正确的乐于助人观念,不断地培养民众这方面的良好意识。
至于后者,是否可以通过一种机制或法律规则,保护那些真正助人为乐后免于陷入困境的人,从而引导更多的人在别人陷于困境时及时施于援手,而不是像先前般作壁上观,让惨案一而再再而三发生。
至于对那些被人帮助过,却反过头来咬人一口的现实版农夫与蛇,必要的时候,也需要用法律惩罚或社会道德狠狠地谴责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