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今世界上,执政者或智或愚,秉性各异。但有一件事肯定无人不会:推崇人民!没有人敢公然贬斥人民;即使是最专制的统治者,也懂得永远要将人民写在自己的旗帜上,任何举措都应出自人民的名义。这件事究竟有何深意在?
要知道历代统治者如何阿谀人民,不妨翻翻史书。
弗里德里希大帝(1740—1786在位),这个独裁作风不输任何君主的普鲁士国王,在人民面前之谦卑,在他那个时代看来,无论如何是无以复加了,他直接宣称:国王是国家的第一仆人!可见,今天官员们自称为人民的公仆,谈不上有什么新意,一个近300年前的国王就已经这样宣称过、且似乎做得像模像样了。
素来被认为体现了美国立国精神的《独立宣言》,则宣称人民有推翻它已无法同意的政府的权利:“为了保障(人民的)这些权利,人们建立起来被管辖者同意的政府。任何形式的政府,一旦破坏这些目标,人民就有权利去改变它或废除它,并建立一个新的政府。”允许人民造反,对人民的推崇实在莫过于此了。
且不说法国国王如何对待人民,取代了国王的新统治者肯定十分推崇人民。法国《人权宣言》明确宣布:“全部主权属于人民”。法国宪法宣称:“根据……人民自由决定的原则,共和国……提供以自由、平等、博爱的共同理想为基础的,并为其民主发展而设计的新体制。”“国家主权属于人民……任何一部分人民或者任何个人都不得擅自行使国家主权。”
再没有比布尔什维克更强调人民的了。列宁说:“只有相信人民、扎根于人民生动创造力土壤中的人,才能胜利,才能掌握住政权。”
对于人民的上述言论,无论如何恭顺,但与我们的伟大领袖比起来,就不算一回事了。
毛的名言是:“人民,只有人民,才是创造世界历史的动力。”“群众是真正的英雄,而我们自己则往往是幼稚可笑的。”“我们的责任是向人民负责。每句话,每个行动,每项政策,都要符合人民的利益。”“我们的一切工作干部,不论职位高低,都是人民的勤务员,我们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人民服务。”
中国宪法则明确无误地宣称:“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可见,无论中外,“人民至圣”是一条无人反对的公理,这无涉姓社姓资的问题。
人民,似乎平常得不能再平常,它应当就是你、我、他……。但就是这个词,在现代历史上竟然被赋予最多样化的含义,以致没办法确切地说到它的定义。如果不能给它某种最低限度的梳理,我不知道如何能有效地使用它。
对于人民一词,有历史、法理、政治三种不同的理解角度。
历史观点 人类之初,人是一个笼统的概念,仅仅足以与动物等相区别。仅当人类社会有足够的分化之后,才出现不同意义上的人群。最先的分化就是,人被划分为统治者与被统治者,后者就是人民。
可见,人民一词的引入,最初就是要将被管辖的、不能自主的那部分人从全民中分离出来。
在中国,人民就是老百姓;无论在理论上还是事实上,人民(即老百姓)都无任何神圣性或者尊严可言,其地位或许只仅仅略高于奴隶而已。
在历史上,人民一词有时也在更广的意义上使用,即包括所有臣民;在这种意义上,人民就是君主的对称。以人民统称君主或独裁者之外的所有人,在历史上曾有过巨大意义,它暗示着:与君主对称的人民,最终将有权决定对君主的取舍。
人民地位的上升,完全是文明演进的产物,是一种纯粹的现代现象。随着现代文明的出现,历史上所理解的人民概念也随之失去价值,即使在很专制的国家也罢。
不过,独独在我们这个最颂扬人民的国家,老百姓一词依然照用不误,且并非只在形式上而已。
法理观点 现代文明即使没有任何其他优势,至少在一点上胜过传统文明,即它使人类关系空前简单化了。任何略知历史的人都知道,旧时代人类的构成有多复杂!而在现代社会中,法理上所谓一国之人民,就是拥有该国国籍的成员之全体。
在这个意义上,人民就是国民!这一下子就将人民定义中的那一大堆花花俏俏的东西全去掉了。不要小看这件事,这可是开启了一个新时代,即普遍平等的时代。
有人会说,那些认定人民即国民的国家,未必已经是平等社会的楷模。
这个逻辑用在哪个时代都对:宣布一件事并不意味着实现了那件事。但是,在法理上确认一件事,就为那件事最终成为现实开辟了道路,其意义之重大,怎么肯定都不为过。
不妨看看今天究竟是哪些国家,仍然不承认全体国民属于人民,就知道其中的秘密了。
另一个自然的问题是,既然国民无例外地是人民,还需要人民一词干嘛?一点不错。在逻辑上人民一词已成为多余,在现实生活中,继续使用它不过是一种历史惯性,而且其使用频度已经无可怀疑地变小了。
除了中国等少数几个国家之外,你看到哪个文明大国的国名中加进了人民二字?
前面提到的法国宪法,就极少使用人民二字,在使用时也与国民同义。再如,美国宪法只在其简短序言中一处提到人民:“我们美国人民……乃确立这部宪法。”
政治观点 在政治上,人民由统治者或社会主导力量界定,它由统治者的支持者或潜在支持者组成。例如,罗马帝国时代的人民包括贵族与平民,但不包括奴隶;苏维埃时代的人民包括工人、农民与归顺布尔什维克的知识分子,但不包括资本家、立宪民主党人等;毛时代的人民包括国旗上的那四颗小星,如此等等。
总之一句话:
人民就是除了敌人之外的全体社会成员。
问题是“敌人”并非法律概念,其含义取决于划定敌人的那个派别的政治哲学,不能不因人、因地、因时而变化,那些不能敏感地因应这种变化的人,就永远搞不清楚究竟谁是人民。
曾当过人民领袖的刘少奇是人民吗?至少文革的支持者就认为不是。资本家是人民吗?尽管作为四颗小星之一已上了国旗,但至少在文革中没有人敢说资本家是人民。
这样一来,政治上的人民概念,就成了一种不具有稳定含义的模糊的东西,几乎没有可操作性。当然,权力者恰好需要这种模糊性,唯有如此,才能最大限度地随需要来运用它,以收到最大的实用效果。至于其学理价值,本来就唯有老学究才真正当一回事。
操作上的模糊性还不是最大的问题,更大的问题是,因划分敌我而造成的巨大社会灾难。公开宣布某个人群为敌人,法律就不再管用了,由全体人民对敌人实行冲击的闸门就被打开,接下来的事情将会如何,就不必解释了。1793年的法国、1917年的俄国、1933年的德国及1966年的中国,都为此提供了最有说服力的注脚。
鉴于对人民一词的政治性理解,在逻辑上说不通,在现实中造成了巨大的社会灾难,逐渐被现代文明社会所摈弃是很自然的。
今天,除了极少数几个国家之外,将人民界定为“敌人的对立面”的这样一种政治哲学,已经成为历史,它除了唤起人们对于一种过时、偏执、野蛮的陈旧观念的深深厌恶,别无他用。
这样一来,对于人民一词的恰当理解,就只能是法理上的理解了。这正是我在下文中所取的理解。
既然世界各国都给了人民那样多的颂词,人民就必定很伟大了。在逻辑上,这又是一个模糊不清的命题:是人民中每个人伟大,还是一部分人伟大,或是某个代表人物伟大?而从事实看来,以上说法中的任何一个都没有什么根据。
人民根本谈不上全都伟大。人民中不法之徒、屑小之辈、卑劣之人、奸邪之类,何处不在,何时不有?
你会说,那不过是一小撮害群之马,如果弃而不论,那么人民从整体上看还是伟大的。这也不能成立!在很多国家或者在一个国家的很多时代,人民作为整体的表现就未必很好。你能说,二战中的德国人民与日本人民、大跃进中的中国人民、萨达姆时代的伊拉克人民、今天的利比亚人民很伟大吗?
人民中完全可能有一部分人很伟大,但未必能由此推论出人民伟大。
二战中,无论德国还是日本,都有少量的人不惜以自己的鲜血与生命,拼死抵制掌权者的战争政策,他们是真正的英雄,不仅伟大,甚至比被占领国的抵抗者更伟大。但你能由此推论出德国人民与日本人民伟大吗?法国人民中以戴高乐为首的抵抗力量当然很伟大,但完全不能说,二战中的法国人民也很伟大。至于说“人民中的某个人物伟大”,也会遇到类似的问题。况且,由谁去挑选出那个伟大人物呢?由伟大人物自己吗?
最主要的是,人民根本不需要被称颂为伟大,甚至不需要对自己作出任何评价。
一个简单的观察即可看出,对于被颂扬的需要只存在于群体中,完全孤立的个体无所谓被颂扬。
例如,一群人中的某个人可能需要他人颂扬;一组公司中的某个公司可能需要其他公司颂扬;一群国家中的某个国家的人民,也会乐于听到他国人民的好评,等等。
但就一国内部而言,就不存在人民需要表扬的问题:人民就是它自己,谁来表扬它?
尽管如此,我们还是几乎每天都能听到对人民的赞颂:人民英勇无畏、人民勤劳智慧、人民爱国爱党、人民艰苦奋斗、人民乐善好施……。既然表扬的是人民,你尽可以找来世界上最动听的词,总不会有人反对。
你没有注意到,这些声音来自哪里?这都是主旋律啊,也就是官方媒体的声音,亦即权力者的声音。
一个没有知觉、没有人格、没有感受力的抽象概念,受到如此热烈的赞颂,岂不怪哉——天大的误解正在这里:其实,真正要赞颂的对象,并非挡在前面的人民,而是隐在后面的赞颂者自己,即权力者。
说人民英勇无畏,不正是要你相信,权力者领导、鼓励下的人民英勇无畏?说人民勤劳智慧,不正是表明权力者教导、启示下的人民勤劳智慧?如此等等。这样的赞颂,比直接表彰自己要好一百倍!
首先,它尽显了自己的谦虚;其次,它凸显了自己那高尚的人民观,处处尊人民为第一位;而且,以这种方式明白无误地表明了:唯一能够代表人民说话的就是权力者,人民完完全全地站在权力者一边,试看天下谁敢挑战权力!
永远将人民挡在最前面,是现代执政者的第一智慧。
事业有成,这是人民的胜利;事业受到挫折,是人民表现出百折不挠;施政出现失误,这是人民在交学费;国家面临严峻局面,这是接受人民的考验;履行日常职责,这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给自己戴上桂冠,这是人民所给的崇高荣誉;固守自己的主张,这是永远忠于人民;牢握手中的权柄,这是人民的选择;至死不放弃权力,这是始终与人民站在一起……。
至于你每天都会听到的人民医院、人民银行、人民邮政、人民政府、人民国家……,人民更是必贴的标签了。
一切都以人民的名义,你就永远正确!人民就是上帝,人民就是真理,人民就是合法性!现代政治中的人民至上,乃是真正的现代技巧,绝不为古代君王所拥有。君王们也打出民的招牌,经常说点惠民爱民之类的套话,但绝不放弃高踞于万民之上的那份至尊,吐露出其本意不过是牧民而已。其实,君王更加诚实,他就是万民之王,不过是实话实说罢了,胜似现代统治者的那种忸怩作态。
现在,是该让虚化的人民回归学者的讲章的时候了。
人民并非血肉之躯,它不过是为行文方便而拟定的一个集合名词,它的含义就人言言殊,不应再用于日常生活或政治生活。
在日常生活中,你面对的永远是活生生的个人,而不是抽象的人民;在政治生活中,国民或者公民是更好的名词,它们更容易赋予确切的法律含义。在现代文明国家中,人民更多地出现在学者们的洋洋大著中,越来越少见于公共生活。但正是在这些国家中,人民得到最大的尊重与善待。
如果果然存在一个有知觉的人民,他不太可能愿意生活在一个“人民国家”,或许更愿意生活在一个几乎不提及人民的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