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某人处事从来不走偏锋,进退有度,游刃有余,必定会被人讥为老谋深算。那么,是否有某个国家也如此老谋深算呢?那个在历史上与我们颇有纠葛、今天或许仍然利益攸关的没落帝国英吉利,就正是如此。
在今天的世界地图上,未必每个人都很容易找到英国,它偏处欧洲之一隅,版图那么小,却曾经称雄世界数百年;即使在今天这个群雄并起的世界上,仍然不能被人忽视,不可能没有其特殊的处世之道。
这对于一般国家未必有多大价值,但对那些命运多桀、处境险恶而又雄心万丈的国家,或许不无可借鉴之处。
中国人特别记得英国,或许是因为两件事:一则以怒,就是在鸦片战争中第一次打败了中国这个东方老大帝国;一则以喜,就是在西方国家中第一个承认革命后的中国。
现在要强调的是另一件事:中国人尽管从1793年起与英国人打了两百多年的交道,却没有注意到英国其实是最善于妥协的国家;它就是有着妥协基因!
在世界历史上,没有哪个国家能自诩从不妥协。能妥协并不是什么特殊禀赋,非洲最凶猛的狮子也有妥协的时候呢。不过,英国的妥协是常见的,几乎是它的处事方式,即使在它高奏凯歌的时候也是如此。要从英国历史上挑出一些妥协事例毫无困难。
英国历史的一个特异之处是,它的许多国王竟是地地道道的外国人!如果不能妥协,岂能接受一个外国人做国王?
1066年,诺曼公爵威廉率领舰队渡过海峡攻入英格兰,击败英国人最初的抵抗之后,登上了英国王位,开创了英国历史上的诺曼王朝,英国人也就臣服了。1485—1509年在位的国王亨利七世虽然生于威尔士,却是从法国渡海夺得王位的。1603年,苏格兰国王詹姆士一世成为英国国王,开启了斯图亚特王朝(1603—1714)。1688年的所谓光荣革命,迎立了荷兰奥伦治亲王威廉为英国国王。1714年,英国人又迎立汉诺威公爵乔治一世为英国国王,开启了汉诺威王朝(1714—1901),乔治甚至终身说德语而不说英语。
近一千年来,英国的政治制度迭经变迁,在欧洲率先实行的议会民主制度,几乎是现代议会民主制度的原版,这无疑是英国各种力量妥协的结果。
毋宁说,整个文明世界不仅继承了英国的议会制度,而且也在某种程度上继承了英国的妥协精神。
经长期内战之后,1153年国王斯蒂芬终于妥协,确认对手的儿子为继承人,终结了诺曼王朝。1215年,反叛者攻入伦敦,国王妥协,接受具有历史意义的《大宪章》。1258年,国王与贵族达成妥协,一半国会议员由贵族选出,国会自此通行。1658年克伦威尔死后,国会与王室达成妥协,迎立流亡在外的查理二世为国王。1689年,国会与新国王达成妥协,通过《权利宣言》,稳定了英国的君主立宪制度。1829年,通过解放天主教徒的法案,实现了与天主教的和解。通过1832,1867,1888年的三次议会改革,大大促进了社会和平。1871年,颁布新工会法,实现了与工会活动家的和解。有了这一系列内部妥协,英国比大多数欧洲国家,都有更平和融洽的国内各阶层的合作。
英国作为一个岛国,在欧洲一直处于特殊位置,在一些国际危机中得以置身事外。但也并非不参与一些重大战争。只是,英国不失那种瞅准有利时机及时妥协议和的智慧,绝不死磕到底。1259年,英国接受《巴黎条约》,放弃诺曼底、曼恩、安茹的权利;1783年,承认美国独立,这些都是典型的事例。
别看今天英国蜷縮在弹丸之地的不列颠岛上,连个虎都算不上,更别说是条龙了。可在一百年前,它可是一个令人望而生畏的世界帝国,拥有种种雅号:海上霸主、日不落帝国、殖民帝国等等。
当然,它从来就不是中华帝国、俄罗斯帝国那种帝国,其本土微不足道;它不过是以其在世界各地的成功殖民称雄于世而已。
但许多人没有注意到,英国并非最早的殖民大国,更不是新大陆的最早开辟者。但它终于成为世界头号殖民大国,不能不归结于其独特的优势,其中之一就是:殖民有方。这个“方”简单说来就是:对殖民地实行一种天鹅绒般的统治,即相对温和的、富有弹性的、巧妙的统治。
如果将这理解为没有暴力、没有流血、没有利益索取的统治,那也过于天真了,这个地球上还没有那样的殖民者。所谓温和不过是相对而已。尽管如此,对比还是相当强烈的。对此,只要提到:西班牙殖民者,在墨西哥摧毁阿兹特克人的王国、在秘鲁摧毁印加帝国时,屠杀了包括国王在内的成千上万的人。而英国人则无这种记录。
英国最早与最大的殖民地,无疑是印度,当时印度只是一个地区,包括今天的巴基斯坦、孟加拉、克什米尔等,其内部小邦林立,16世纪初建立的莫卧儿帝国始终未能统一印度全境。
1600年,英国成立“东印度公司”,它开始不过经商而已。1698年,东印度公司向莫卧儿帝国买下加尔各答,在那里设立贸易总部,那时不过是一个村庄。英国政府授予东印度公司垄断贸易权、训练军队权、宣战权、司法权等,实际上成为英国政府的代理机构。
1767年,英国政府开始直接统治印度,至1849年实现了完全占领。一小撮英国人统治着一个庞大的国家——英国派出的军人与文职人员一起还不到10万人,而印度当时有3亿人——在世界史上简直是一个奇迹。英国人的诀窍在于:巧妙的分而治之。这首先是笼络一部分邦国征服另一部分邦国;其次是大量招募印度兵,利用一部分印度人制服另一部分印度人;还有是大量的金钱贿赂,随时瓦解对抗的印度军队。
英国人在北美无疑取得了殖民史上最大的成功:北美殖民地后来成了全世界最大的一片发达地区。不过,因为加拿大、尤其是美国的独立,致使人们几乎忘记——或者忽略——了那块地方原来作为英国殖民地的历史。
作为前殖民地国家,美加两国完全独具一格——至多澳大利亚、新西兰两国有些类似——与拉美各国,尤其是作为近邻的墨西哥对比强烈,这恐怕拉美人自己也无法否认。但何以如此,就不容易或不便说了。这仅仅是英裔与西班牙裔、葡萄牙裔的差别吗?恐怕也有英国殖民统治特别老练这一因素的作用。
你可能会立即反驳:不正是英国在北美的暴虐殖民统治激发了美国革命吗?说英国统治激发革命完全不错;但英国统治远远算不上暴虐,只不过是北美人坚持“无代表不纳税”,因而反抗英国的税收政策罢了。
但北美人的承受力低、不能忍受“无代表却纳税”,这不正是继承的英国观念在作祟又是什么呢?北美人背叛了母国,难道不正是母国赋予了他们反抗的精神武器吗?而且,在某种意义上,美国正是英国的最好继承者:它继承了英国的议会民主制度、法治构架与法治精神、精神文化遗产以及妥协宽容的传统。
英国军队确实被美国人赶跑了,这使英国政府颇失颜面;但除了军队之外,英国留下的东西要多得多!就凭这一点,英国人也是虽败犹荣啊。
至于那些不那么成片的殖民地,例如若干非洲国家、缅甸、马来西亚等等,同样体现出英国老练的殖民政策的一贯风格。但这些地方的殖民故事,就不那么具有典型性,不值得多着笔墨了。
与其他殖民大国比较,英国的殖民政策有其特有的后果。
首先,英国不遗余力地培养与扶植本土人才,各个殖民地都成长起一个新的阶层,他们精通英语,熟悉并接受英国的政治哲学与法律制度,具有明显的亲英国的思想倾向、思维习惯与社会风尚。正是这些人在实际治理着殖民地,英国人不过是站在后面的监控者而已。
其次,英国人在殖民地最大限度地移植了英国的法律制度,似乎将制度的统治远远置于英国人的直接统治之上。
还有,英国人大力推动了殖民地的英式教育,这明显提升了英国文化的吸引力,其直接后果就是,赴英国留学成为殖民地精英人士的主要传统之一。
英国人未必完全预见到了,他们的殖民帝国会结束得那样快。但他们在殖民地的所作所为,就仿佛时刻在准备离开,并信心满满地预计:接手的本土人将完整地继承他们的制度与精神文化遗产。
后来的历史发展大体上证实了这一点。
英国前殖民地的人民,是否对英国人留下了较好的印象,是否维持了某种亲英情绪,是否给予了英国较多的道义支持,这些都难以给出准确的、难以辩驳的回答。但一个多少能说明问题的事实是:原大英帝国的大部分成员至今仍然集合在“英联邦”这一共同体之内,而且其中不少国家还尊英王为国家元首。这一事实或许象征的意义多,实质的意义少,但绝不是任何强制的结果。仅此,你就不能不承认英国的“殖民有方”了。
今天,大英帝国的余辉若隐若现地点缀着英伦三岛,让这个主导了人类近代文明进程近三百年的世界帝国,在其子民心中留下最后一点记忆。
无论是帝国子民还是外邦人士,流连在这块古老土地上,目睹凯撒时代的古罗马遗迹、“七国”时代的古战场、诺曼王朝时代的贵族城堡、伊丽莎白时代的古老庄园、克伦威尔时代的革命遗存、工业革命时代的工场旧物、维多利亚时代的典雅建筑……,不会觉得那个并未逝去的文明,依然在向世界展示它的优雅吗?
从凯撒时代起,循着古罗马人的文明足迹,穿越漫长的中世纪,在近代化的竞赛中争得自己一席之地——这是欧洲各国,尤其是法、德、奥、意等大国的历程,英国并没有什么特异之处。但是,英国400余年来和平、安定、一以贯之的宪政历史,在欧洲乃至世界却是绝无仅有!英国人的这一文明纪录,不足以让他们自豪吗?
那么,是什么优势让英国人独领风骚?是引领全球的技术开拓?是格外精明的经营之道?是历来精于算计的民族禀赋?是卓然独立的组织与行政才能?是自古相传的典章文化?是照亮世界的智慧火花?是令人生畏的尚武传统?是世代传承的新教精神?没有人能否认,在所有这些方面,英国人都堪称世人风范;但这些并非英国人所独有。
英国人的真正独特之处、真正让其他欧洲大国自叹不如的东西,不是别的,正是他们那始终如一的稳健与平和——这实在淡泊之至,平凡之至,怎么能凭此造就一个优势文明呢?那么,你不妨看看,法兰西、德意志、俄罗斯等等,能否始终如一地坚守这些看来极不足道却影响深远的东西?
英国人这种平凡而独特的处世之道,其根基其实很简单,就是我们一开始就提到的妥协基因。
能够妥协,就有“识时务者为俊杰”这种“中国智慧”,知道在什么时候改弦易辙,不在一个死胡同里走到头。
1930年代,英苏关系十分冷淡,苏德结盟瓜分波兰、苏芬战争等事件更使英国不胜愤怒。但1940年之后,战争形势急转直下,英国本土遭到德国的大规模空袭,丘吉尔毫不犹豫地一改常态,立即主动与苏联改善关系,且最终结成盟国,一致对付希特勒。
能够妥协,就能顺应潮流,知道什么时候该放弃,不让自己死抱住那些终究守不住的东西。
二战后,殖民地独立已成为不可阻挡的历史潮流,大英帝国岂可照老样子维持下去?这个道理或许无人不懂,但处理具体问题,真正明智的人仍然不多。法国人还不是在越南打了近十年,落了个损兵折将,灰头土脸而去?英国政府就明智得多,趁南亚地区和平安定的时候,于1947年主动从印度退出,丢了这个它再无力承受的包袱。
能够妥协,就知所进退,不致意气用事,一意孤行。1980年代,香港回归的问题已提上日程,各方都有所策划,作风强势的撒切尔政府仍然频频发表强硬言论。但一旦在邓小平那里碰了硬钉子,撒切尔心知不再有回旋余地,就立即改而取合作态度。
今天,英国当然已经风光不再了,肯定无望再恢复往日世界帝国的荣光。但英国仍然是有影响的大国:它继续坐在联合国常任理事国的交椅上;作为英联邦的首领集合着一大群国家;伦敦仍然是世界金融之都——2017年继续被评为世界头号金融中心,是各国富豪云集之地;英国仍然是全世界青年的留学首选地之一;英国也仍然是新发现、新思想、新技术的发源地……。一个以这一切而仍然受人尊敬的国家,能不自豪吗?
如果说,英国是当之无愧的乖巧帝国,那么,脱胎于英国的美国,就未必完全继承了英国的乖巧。但前国务卿希拉里,毕竟认识到了巧实力的高度重要性。如果美国的当政者都有这种认识,美国何尝不可能也成为乖巧帝国!只是,你能寄望于特朗普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