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二放假,本來是很愉快的一天,一整天留在家,身上只穿內衣內褲,晚上還可以在家吃飯,再喝瓶啤酒,晚上愛幾點睡就幾點睡,結果要被逼出門。
晚上的Part time本來晚上6點上班到深夜12點,當天5點多突然就說只能到9點,對,不是說能不能只上班到9點,而是直接說只能上班到9點,順帶一提,這位Part time只有18歲,難道說,年輕人就是這樣子嗎?其實我是可以頂替她的,不過我當然不能就這樣算了,我問她什麼事這麼突然,她的原因竟然就是排舞,對不起,我不認為排舞是一個合適的原因,而更有趣的是,她竟然說排舞到十一點半後可以回來關門,我只直接回了一句:如果只需要關門,那我每個時段都安排人在場幹嘛?
幸好,這女孩還是能教的,過了大約二十分鐘,她回覆說已跟排舞那邊溝通好,不去排舞去上班,既然能教就好了,我就花點時間教導她一下,然後就叫她去排舞吧,一來我真的是有空,二來我也知道她去哪排舞,排舞老師也是我好友,三來我回公司也方便抽煙,哈哈。
結果我後悔了,當我坐完地鐵離開車廂,我看到其他乘客每個人都拿著雨傘,我就知道糟糕了,走到戶外,嘩,那個雨下得有點可惜,雖然我有雨傘,但地上的雨水已經有10厘米深吧,我發現真的是無處可踏足,我很小心很小心的走了大約500米路,終於,失守了,面前整條路我根本無處可躲,我很快的只用腳跟踩在地上但還是失敗了,鞋子還是進水了。回到公司,我第一時間脫鞋脫襪子放到風機旁,期望下班前能夠乾掉。
結果還是乾不了,從差不多九點一直到深夜十二點多,襪子還是濕的,而我十分不喜歡穿濕襪子,我再眼看窗外,本來已差不多下完的雨,這一刻卻又瘋狂起來,我算了一算,回到家都一點多,第二天又要早上九點回來,襪子是濕的,外面是暴雨,算了,我還是不回家直接在公司睡了。
一時的仁慈,換來了露宿在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