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婆听她懂法律的同事说,现在的民法典规定,如果小区里面发生高空坠物伤人的事件。在查不出责任人的情况下,就得由整栋楼的住户来共同承担责任。为了规避这种法律责任,他的同事在自己家里装了一个摄像头。这样就可以证明自己没有责任了。我听到这话第一反应是这不就是古代的连坐制度吗?现代的法律应该是讲究公正和讲求证据的呀,这不会又是微信朋友圈传的那些耸人听闻,吸引眼球的,获得高点击率的文章吧。不过我在网上查了一下之后,发现我高估了现代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254条确实是这样规定的。简单说就是一家坠物伤人,全楼连坐。在获得证实之后,老婆要求。我也照她同事家里的情况办理,在阳台上安装一个摄像头作为取证之用。虽然我认为这种事情发生的概率很低,而且我们小区的住户素质还是比较高的。但是既然家里的领导交办的任务,咱们还是得尽力完成。于是在网上买了一个不插电摄像头。可以保存6天的录像。
不过收到货后试安装发现一个问题,摄像头的视野太狭窄了。拍摄到的区域太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