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初三,我們一家去了哥家吃飯。
我哥搬到了新界元朗大西北的攸潭尾村,再往北一點已經是米埔,某些角度還能夠遙望深圳平安中心,我作為多年住在香港最東南的港島人,一直都覺得元朗是很遙遠的地方,不過,現在有點不同了。
尤記得小時候去元朗,簡直跟去旅行差不多,那時候還沒有西鐵,去元朗去坐地鐵去長沙灣一帶再轉巴士進去,路程不是遠那麼簡單,那一條是元朗公路?永遠都是塞車塞車塞車,對我來說是沒朋友之選,不過之後有了西鐵就方便了很多,而上一年屯馬線開通就更方便了,已經再沒有不方便之感。
我算過時間,從港島最東的家裡出發,地鐵一下子坐到元朗再轉小巴進村,車程是一個半小時,從大東南去大西北,這時間可接受了,而且中途只轉了兩次車,也是方便。這條村是丁村,所以每座房都只有三層高,700呎,我哥就租了其中的一層,租價竟然只是$6000,實在是太誇張,$6000這價錢在市區可能連大一點的劏房都租不到,但同等價錢在這裡可以有700呎。交通肯定是沒市區方便,但也是能接受的範圍了,去中環也只是一個小時的事情,但換來的是大空間、比較好的空氣、寧靜的環境,不過購物沒那麼方便,還有沒有什麼餐廳,就看你需求了。
我上網看了看資料,其他的丁屋也沒有那麼便宜的租金,哥是賺到了,遇到了不求租金的業主,by the way,業主就住在地下的那一層。何謂丁屋?這是歷史問題,說話當年英國租借新界,引來新界原居民的大舉反抗,最後英方選擇武力平抗,事後使安撫政策,容許新界原居民什麼都不變的繼續住在他們發展了數百年的村內。及後70年代政府要發展新界,需要新界原居民的支持,就提出了「新界小型屋宇政策」,容許每一個1890年前已是新界原居民的男性後人,一生人可有一次免補地價在認可範圍建造一座不超過3層,不超過700呎的的房屋,這就是丁屋的由來。
時至今日,丁屋已成社會問題,你想想,距1890年至今已一百三十年了,當年的原居民會有多少後人,現在新界已有三萬棟丁屋,同時間香港已無足夠發展用地。另一方面不少人都質疑丁屋是否已不合時宜,這是否特權,後來一份解密的政府文件更發現原來當初政府漏寫了「無地可住才能審批丁屋」,而新界原居民當然落力維護丁屋權益,再加上背後的利益關係,如地產商、商黑等等,總之就是複雜,我也不太了解。
去了哥的家後,我也開始考慮租村屋住,環境好太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