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如棋,落子无悔,自己选择的路,自己就要接受。但是我还是要吐槽一下,今年公司发给我老公的奖金,我不服。
本来刚到这个国家我跟我老公是在同一个部门。因为接近圣诞节,另一个部门需要人手,到这边部门借人手,有天领导就跟我说你收拾一下东西明天去首都报道,帮忙圣诞节后就回来。
首都这个部门离原来我待的这个部门有点远,一个小时车程,所以我不能天天回去。等过完圣诞我跟首都领导提出圣诞结束我是不是可以回去。
首都领导说话没有分量,让我问“慈禧太后”,慈禧太后刚开始说的很好听,说我肯定不会让你们夫妻分开的,她在回国过年前帮我安排好,要么我回去,要么把我老公也调上来首都。
但是原来那个部门的领导过年也要回国,也需要人手,不放人。
就这样这事就拖了三个月后,有天国内的大老板就找到我老公,让我老公选择去向,意思就是首都不放人,不让我走。让我老公选择继续留在原来部门,还是选择跟老婆在一起,去首都部门。
我老公当然选择跟自己老婆在一起,在国外夫妻在一起互相有的照顾,本来在国外已经不容易,夫妻就更不应该分开。
国内老板就不开心,说哪里夫妻不分开的,又不是新婚燕尔,难分难离,我们福建出国那么多人,很多老婆都在家里带小孩,分开多少年不是很正常。
反正他说他的,当初出国前说好的,可以临时去别的部门上班,但最后两个人还是要在一起,这是出国前说好的。
6月份,我老公就调到首都部门上班。这边年终奖是到这边上班时间长短算的,今年年底就给我老公只算半年的年终奖励,但是去年我老公在原来部门所有同事一样奖金。
原来部门在我老公离开,后来又调来一个同事顶替他的位置,就来3个月就跟所以同事同样的奖金。同是一个大老板的公司,为什么待遇就不一样,我老公不管在哪个部门上班前后加起来有一整年,那我老公是在老板的公司上班一年为什么奖金只有一半。不同的部门就这样区别对待吗?
只能说首都部门领导没有作为。我们也不想去争论,他们这样发就这样发,反正合同期到期我们就走人。没有可留念的,打工就是为了老板好,待遇好,没有得到我们应该有的,那我们就没有必要留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