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大陆受崇洋媚外的恶劣气氛影响,“同性”的感情和”“婚姻”开始热炒。
同为华人地区的台湾,已经开始讨论和实施部分相关婚姻法律。
为避免本文被扣帽子,这里先声明:我支持“同性”的任何“感情”和权益,但不支持将“同性”的任何“感情”和权益和“婚姻/家庭/亲情”混淆!
别人家的事情,老爸是没有兴趣管的,就像狗吃屎,不是正常人应该天天讨论的重要问题。
至于孙爸的性别教育,必须严肃!不能把同性(或异性)之间的“友情”,错误地认为是“爱情”和“亲情”。
本来,“友情”、“爱情”和“亲情”就有相对清晰的定义,而所谓的“同性”却讲这些混淆在一起。
当初用“狗”称呼狗,“人”称呼人,“猴”称呼猴,“鸡”称呼鸡,只是一个为了人类之间的沟通,而定义的名次,如果当时非要用“狗”称呼人,“狗”称呼人,又有何不可?
但不管怎么称呼,人还是人,狗还是狗!
孙爸作为男孩子,就应该则家庭和学校、社会,扮演男孩子应该有的责任、义务,并享受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