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有一则新闻很是引起大家的注意,就是电影《亲爱的》原型孙海洋终于找回了失散14年的儿子,认亲的现场视频我看过了,的确引人泪目,但也让人略微有些失落,泪目大家自然明白,这么多年的努力,终于找回自己的孩子,亲人相见,自然双眼泪汪汪,再个,也算是多年不懈努力没有白费,大哭甚至到失态也是人之常情,可以理解。
但为什么又会让人略微有些失落呢?
当父母问起被拐卖的孩子,还记不记得以前的事情,孩子似乎也是愣在那里。诚然,当初被人犯罪拐走时才4岁,有几人又能记得自己4岁时的记忆呢?这也难怪,当父母在那里痛哭和问孩子时,孩子在那里话很少,那一段失落的记忆,仿佛从来都没有过,又怎么不让我们这些旁观者感到一丝失落呢?
能够找回被拐走的孩子,自然是非常让人喜出望外的好事了,要知道,现在仍然有多少个当初被拐卖的孩子,他们的父母到今天依旧在苦苦地寻找和盼望着。
对人贩子,大家自然是深恶痛绝,我看到网上很多人都评论,建议立法判处人贩子死刑,要知道,他们每拐走一个孩子,背后就是毁掉一个甚至更多的家庭啊。然而现实中尴尬的是,当初被拐走的孩子,长大成人后虽被找回,但有些却不愿意再回到原来父母的家庭中,究其原因,也是因为跟养父母生活多年,也有了感情,而对于原来的生父母,因为多数被拐走时年龄很小,许多早已失去了那段记忆,加上有些已经成人和工作,有了自己稳定的生活,如果硬生生地回到原来的环境,也是面临不少考虑甚至问题,因此,一些人有这样的想法,也是能理解的。
至于对人贩子用重刑?我个人也是认可的,但罪不至死,除非个别罪大恶极的人贩子。当然也有些情况,比如电影《亲爱的》里边的养父母,本身其养父(虽然已去世)就是人贩子,将孩子拐走后自己对外宣称是领养的,像这种情况,既是人贩子,又是养父母,又如何定罪?
至于孩子被找回后,该如何去做,是回到生父母这方,还是让继续留在养父母那里?电影《亲爱的》里,田文军在找到被拐走的儿子鹏鹏后,将孩子带回到了自己身边,而另外一个被拐走的女孩吉芳,被送去了孤儿院,虽然李红琴(人贩子的妻子)申诉希望继续领养吉芳,吉芳也想要妈妈(李红琴),而孤儿院院长的态度则很坚决,一方面坚决不同意将女孩子吉芳交回给李红琴继续领养,理由很简单,就是警方费了那么大辛苦和努力,才将孩子解救出来,又怎么能送回给人贩子(李红琴)呢?但另一方面,也被李红琴的执著和真情感动,建议去找鲁晓娟,因为她比较符合领养的条件。
然而最后的结果是,双方都不适合继续领养,这里不再叙述,有兴趣的朋友可以自行一睹为快。
我看完这部电影后,对影片中像韩总、田文军夫妇和那些还在寻找自己孩子的父母,是不是可以换个方式,比如去学校里去寻找孩子,因为孩子无论被拐走到哪里,最后都是要上学的嘛,就是估摸着孩子的年龄,大概上学的年级,最笨的办法,挨个学校面孔去寻找,应该总能找到吧?
当然,全国2000多个县市,这学校也非常之多,算下来也是个很大的工程。最好的办法,还是得依靠国家政府,比如新生儿录指纹、甚至DNA等,继续大力从严出生证明等,以及发生被拐卖儿童后的大力侦破。
至于对人贩子该不该用重典,我的意见是赞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