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显家有个族侄叫郑来宝,这倒霉孩子出去看了一趟花灯就被人打死了,罗显就去状告是杨干院的和尚打死了人。前面提到法椿为了胜诉花了钱去贿赂里老,这个被罗显抓住把柄告到县衙,后来法椿又花钱让这些里老翻供说花钱贿赂的是罗显,便状告罗显在公堂上作伪证,罗显一听又去告他们诬告,加上前面法椿状告罗显抢地打死和尚案件,这一件案子变成了四件,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彼此牵连,本来挺简单一件事,硬是让法椿搞得错综复杂,而法椿的目的就是让这水越浑越好,因为他知道这些当官的嫌麻烦。
当然这些当官的也不是吃素的,案件一捋,发现还是得找源头,这根源便是罗氏祖坟案件,而当初审理案件的是临县,徽州府便派人去临县取档案,这被法椿抓到机会,贿赂了去取档案的跑腿,找人偷取了对罗显有利的案宗,被发现后偷案宗佛熙又偷偷的把案宗给扔进了徽州府,罗显查证后又状告杨干院偷换文书湮灭证据。好了,这一下成了五桩案子了。后面还有呢···
杨干院的一个小和尚叫仁膏,对罗显心生愤怒,便提了两桶大粪倒在了罗家祖坟上,这被罗显的族弟看到了,两人打起来后仁膏跑了。后来罗显又去状告杨干院侮辱祖坟,法椿便捏造了一个仁膏被罗家打死的假案。前后案件全部转到徽州府,审理案件的李邦手里便凑齐了七桩案子····
李邦看到案件很头大,便邀请两个临县知县和易审理此案件,这次审理得到领导快刀斩乱麻的暗示,结果出的很快,判决为:祖坟归属无误,死的那几个人都被判为病故,仁膏在逃。可是法椿还是不甘心,又提起上诉···
这次法椿下了大血本,因为他认识到有钱能使官推磨。于是他又去状告罗显贿赂证人,以前被判病故的和尚也是被罗家打死的,新来的巡按不甚明白情况,这种翻案性质的案件要异地审结,便在法椿的暗箱操作下案子转移到了池县。这次池州府的判决完全对的起法椿花的钱,不仅找人推了罗家祖坟,更是判决罗显抢占土地,杀人越货。罗显一看慌了,赶紧再次上诉,状告池州贪污,法椿毁坏祖坟,这次状告设官,巡按可以亲自审理,于是大笔一挥有了如下判决:祖坟什么的违反了大明禁祭祖的律法,铲平了;杨干院原有殿屋改祭曾经有过官身的显现程元凤,另一半还归杨干院所有。这个判决让法椿和罗显都傻眼了,斗来斗去两败俱伤,这次法椿是完全的消停了。
而一年之后,罗显无意中发现曾经法椿提出被打死的那两个和尚其实早就死了,杨干院捏造僧籍,还用 “乾坤大挪移”洗干净了法椿的身份。最后一次案件审结是地方上最高部门,罗显要想翻案,只能去告京状了。于是经过研究,罗显的侄子罗兴担起了这个重任,因为在那时候,无论出于任何原因,告了京状都是要获罪坐牢的。所以,罗兴在递万诉状以后就被扔进了大牢。
我们知道嘉靖皇帝是正德皇帝的堂弟,这个孝顺儿子想把亲爹追人成皇帝,奈何大臣们都不同意。所以遇着这么一个拼命保护祖坟的案件,嘉靖帝很是有好感,与自己推恩天下,放松宗庙祭祖禁令的谋划相契合,于是嘉靖帝这么一暗示,下面的官员也就点点头表示明了!
一层层暗示下来,最后的判决便有了:“寺因坟而建,坟因寺而废,以理言之,毁寺而存坟可也,废坟而存寺不可也。”这个历时八年的官司终于落下帷幕,不由得感叹一句:罗氏一族的胜利,当然要靠罗氏一族的坚韧,也要考虑到历史发展的行程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