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4月18号开始到5月1日,一直在读英文版的《野草在唱歌》。
作者是2007年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多丽丝莱辛,至于为什么会突然看这本书,已无法回想,大概是源于偶然看到的书籍介绍,提到内容刚好与非洲相关,而自己的工作地点又是非洲吧。整体的阅读过程因为大量的生词及作者大量采用心理描写显得生涩。然而,阅读过程确是意外的享受,于这阶段失意的自己而言,无异于一个逃离现实的角落。阅读带来的满足感以及故事本身也吸引着我慢慢的读下去。
作者的本意应当是围绕着上世纪30年代南非当地白人对黑人的种族歧视而展开的,揭露的是种族歧视,种族隔离给当地黑人带来的种种痛楚。然而,通篇阅读下来,个人觉得比起种族歧视,更为让人绝望的是绝望本身。
故事的女主人公玛丽是出生于南非的一个靠挖矿聚集形成的小村子,幼时的贫苦以及父亲的酗酒让她时刻想着逃离农村生活,成年后的玛丽父母双亡,依靠着自己的努力,在镇里里由着一份光鲜的打字员工作,可以自由进出“girls‘ Club“,不用为生活担忧。然而这样的生活持续到30岁,女大当婚婚姻观念以及周围同伴的闲言碎语让她在匆忙中,在毫无准备的情况下,嫁给来镇里寻找她的迪克。自此成为绝望的开始。
故事的男主人工迪克,是殖民时期南非一个“穷苦白人“,雇佣几十个当地黑人,苦心经营者一家农场,一次偶然的机会迪克去镇里消遣,在一家剧院,于惊鸿一瞥中看见玛丽,从此便再也无法将其忘怀。随后又一次在一次费尽心力的寻找中,终于又找到意中人。故事,本该如此浪漫的发展下去。
然而,殖民时期,对普通人来说,无论是白人还是黑人,浪漫的爱情于生活而言都是一种奢侈品,对于浪漫爱情的憧憬只会让本已绝望的生活更加绝望。
绝望,从玛丽随迪克来到农场时已开始慢慢滋生,南部非洲燥热的天气,糟糕的居所环境,让对这一切毫无准备的玛丽感到难以忍受。她拒绝和迪克一起去农场,拒绝任何农场事务,终日在狭小破旧的家里缝缝补补,白人至上的优越感,也让他对料理他们起居的黑人雇工百般苛求。她时刻想象着逃离这样的生活,回到自己结婚前生活的城镇。
几年后,偶然中在报上的发现她的以前的雇主在招聘打字员的广告,这个消息,于她而言,不啻一根救命稻草,给了她逃离农场勇气,但无情的现实,让她又一次绝望了,农场炎热,贫穷的生活环境,让她变得干瘦,枯黄,求职时,不得体的穿着也让他的前任雇主无情的拒绝了她的求职请求,即使该职位任然空缺着。绝望中,她回到旅店,与前来寻找她的迪克一同回到农场,此时,她已无力支付旅店费用。
回到农场的玛丽,开始接受生活贫穷的现实,再一次迪克得疟疾的情况下,她不得不克服自己的对农场,对黑人的厌恶,来到农场监督黑人雇工干活。当他看到迪克对农场糟糕的管理之后,她开始试着说服迪克改变种植农场作物,这让人感觉她在试着改变这种绝望的现状。然而迪克的执拗,农场的经营不善又让这种绝望蔓延下去。
摩西和玛丽的第一次相遇是在农场,他是出卖劳力的雇工,彼时迪克正在生病,玛丽不得不到农场监督很雇工干活,当摩西无端被玛丽狠抽了一鞭子后,仇恨和轻蔑的目光几乎使玛丽吓破胆。但是后来当他到迪克家帮佣,目睹玛丽在贫困和绝望中度日时,他以宽厚的态度谅解了玛丽平日对他的苛刻,答应她继续留下来帮工。在他感觉到玛丽对他的态度逐渐和缓后,他尽己所能地照料她的生活,甚至从山上采了野花笨拙地插在一起送给玛丽,希望给她一些安慰。
在这样的背景下,玛丽和摩西的关系慢慢的发展着,超越了雇主与雇员的关系。然而强烈的种族对立观念和自身对黑人摩西的情感的依赖的冲突中,她再一次变得绝望了,一方面,根深蒂固的种族歧视让她对黑人有着一种天生的轻视,另一方面,她又迷恋于摩西给予她的那种温柔与慰藉。强烈的情感冲突,撕裂着她的心智,让她终日生活在恍惚中,直到这一切被同为白人的托尼发现,并呵斥摩西离开。托尼的呵斥让玛丽的种族歧视观念与白人的骄傲再一次占据主导她内心的主导地位,越过托尼,当摩西质问玛丽“你想让我走吗?“时,玛丽呵斥让他离开。
绝望,屈辱,让摩西选择了报复,杀死玛丽后,他没有选择逃走,而是坐在雨中,静等抓捕他的人到来。
如果不是摩西的利刃,最终解脱她的,应当还是死亡,死于绝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