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接着聊聊《秦制2000年》这本书。这本书已经快看完了。不过一直懒得动手写读后感。今天续上。上次写这本书的时候好像写到了秦帝国第1次建立大范围秦制国家的努力失败了。秦朝二世而亡。而继秦朝之后的就是汉朝。秦朝二世而亡的教训就摆在眼前。所以汉初的政治体制是绝不可能照搬秦制的。近代世界史上有一次著名的大宪章事件。就是英国国王约翰为了夺回在法国诺曼底的领地。向英国的贵族加税征兵。英国的贵族不愿为国王在海外的利益出钱出人。所以他们逼迫约翰王签订了一个大宪章。规定国王的权力要受到贵族的制约。没有议会的同意,不得随意加税。其实汉朝初年,也有一个大宪章。就是白马之盟。白马之盟的具体内容在正史上非常的零散。一般人们只注意到了其中的一条,就是非刘姓不得封王。其实后面还有一条就是非有功不得封侯。仔细分析这两个条文,就会发现这实际上是汉初国家高层的三股势力达成的相互制约的协议。这三股势力分别是代表皇权的皇室。代表地方势力的诸侯王和代表官僚体系的军功集团。在地方的刘氏诸王和皇室是有血缘关系的。如果官僚集团坐大威胁到皇权。他们可以作为外援。而官僚集团则设立了很高的准入门槛。就限制了皇权利用人事任免权削弱和分化官僚集团的能力。而地方上的刘氏诸侯王享有几乎和春秋战国时期诸侯王相同的自治权,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形成了对皇权的制约。但是这一盟约并没有像大宪章一样公开化、制度化,而更像是统治集团内部的约定。所以在刘邦死后。他的妻子吕后就开始搞小动作。把自己的亲戚安插进官僚集团。甚至做到丞相的位置。为此代表官僚集团利益的军功集团,在吕后死后不惜发动血腥的政变,也要夺回权力,维护白马之盟这个大宪章。但是他们也只能打着诛吕安刘的旗号,而不能大大方方的拿出当年的白马之盟当由头。所以汉初的政治架构并没有能够阻挡秦制的回归。
关于秦制的特点,这本书在前两章基本上都介绍到了。后面的内容更像是历史故事。但是作者选取的故事让我们看到了历史的另一面。上面我们看到了,汉初的政治并不是中央集权的秦制体制。汉朝进一步向秦制转型的导火索是七国之乱。按照正史的说法,七国之乱是七个诸侯国发动的叛乱。这实际上是皇权本位。爆发七国之乱的真正原因是代表皇权的中央政府,破坏白马之盟,对诸侯王实行削藩侵害了诸侯国的利益。而且中央集权的加强对百姓来说也未必是好事。事实上在七国之乱爆发前,中央政府对其属地上的民众的汲取和压榨是非常沉重的。而相比之下,某些诸侯国的经济环境却好得多。比如吴王刘濞管辖下工商业发达。税收和徭役都很轻。这样的局面造成人民用脚投票。中央管辖领地上的民众纷纷跑到诸侯国的地盘上去。使得中央政府的财政收入更加窘迫。相同的事情也发生在汉朝与匈奴的边境上面。很多不堪官府压榨的汉朝子民情愿跑到草原上投奔匈奴。我们今天熟悉的万里长城,一直以来被认为是。防御北方游牧民族的伟大工程。但在实际上。它同时也具有阻止墙内的居民外逃的作用,堪称古代柏林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