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图:cheva用AI创作。
最近有一个挺有意思的新闻,一个农村的老人在一条河上自费修了一座浮桥,供来往的车辆通过收取过桥费。结果被判了18年的徒刑。具体的细节我也不是太了解,也不知道是违反了哪条法律?因为现在的法律,立法者完全也不和公众沟通,都是领导拍脑袋的。只是这件事从常识上来理解,就非常的不可思议,修路架桥难道不是好事吗?怎么还沦落到坐牢了,这还真应了那句常言“杀人放火金腰带,修桥补路无尸骸。”想来想去,之所以会引起争议,甚至司法介入,还是因为一件事,他收过桥费了。
就连这位老汉他自己在网上发声,为自己辩解,求宽大的说辞也是他修这座桥并没有强制收费,大车10元小车5元,愿意给就给,不愿意给就不给,而且他建这座浮桥,大约花了十几万,收到的雇佣费才几万块钱,根本就没有赚到钱。从他的辩解来看,定的罪名应该就是,什么非法获利之类的,既然我根本没赚到钱,总不能再来给我定这个罪名了。虽然他这番话语是为了自保。但是却并不利于改善他的形象,争取舆论同情。因为这个说辞,完全不符合逻辑和人性。亏本的生意会有人做吗?愿意给就给,不愿意给就不给,会有人给钱吗?这样反倒,让他显得有些虚伪了。
其实我认为应该支持老汉的这种行为,而且他应该大胆地说,我就是为了赚钱,赚钱无罪,赚钱有理。武汉是一座江城,长江穿城而过,改革开放以后,在上面建起了多座长江大桥,其中很多桥在建成之后,都收取过过桥费。为什么没有人出来质疑这种行为呢?因为修桥的是政府是国家吗?如果一件事情政府能够做,那普通居民就更可以做了,连奉行专制的秦朝都是以吏为师。官府能做的,老百姓当然也能做。何况还是公益事业。政府建桥是公益事业,可以收取过桥费,私人建桥自然也是可以的。
有人会说,有人说这条河流是属于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是公共财产,老汉没有权利在上面私自建桥,这话在听有些道理,但有个逻辑硬伤,河流阻碍了交通,司机需要绕远路,费更多的时间和汽油,它并不是一个资源,而是一个需要克服的困难,或者用市场营销的话术来说,是一个需要被克服的痛点。这名老汉看到了这一点,用自己的资源解决了这一痛点,为自己创造了收入,这是非常典型的企业家的行为。完全合理合法,还有人说,在这种农村地区,管理的执行力度低,法制不健全。能够在一条河上建桥,收费这行为就是村霸。和恶霸拦路抢劫没有什么区别,这就更扯淡了,拦路抢劫,有一个非常重要的要件,就是强制性,你不给钱就要受到伤害,甚至丢掉性命。而这里过不过桥,就是完全非强制性,如果你不愿意交钱,可以不过桥,选择绕远路。据后来一些记者采访报道,这位老汉的过桥费,定价还是很有章法的,并不是他所说的,简单的大车十元小车五元,而是空载和满载等等,根据吨位不同,都有不同的价格。他所说的愿意给就给,不愿意给就不给,那应该是对本村的熟人说的,如果熟人磨不开面子,自然就会给,如果拉了下面子,他也不好意思找熟人要。所以这和拦路抢劫根本是两码事。
总之,这是完全是一种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合理合法的行为。判刑十八年实在是太让人无语了,而且现在经济不好。作为政府,也希望把经济搞好吧?这样财政收入才有保障,那怎么才能把经济搞好呢?如果这也不能办,那也不能办,这也违法,那也违法,大家看在眼前的河流,不敢在上面建个桥,怕别人说是为了收费拦路抢劫,被抓进去坐牢。那还会有人创业吗?那这个经济还好得了吗?还是要法律和大众观念发生转变,不要觉得赚钱是一件可耻的事情。经济才能真正的步上发展的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