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探讨意识的话题上,我们上次提到了美国的科学家本杰明·利贝特(Benjamin Libet)通过开颅手术,在对患者进行测试时,发现了一些令人深思的现象。在测试过程中,患者被引发意识的瞬间,存在一个相当长的时间延迟,大约是半秒钟。这个延迟在很多情况下是不足以让人们在有意识地做出决定之后,再进行反应的。这意味着,在大多数情况下,人们自认为拥有的自由意识和自由意志,可能只是一种幻觉,因为在事情已经发生之后,意识才被触发。
为了进一步说明这一点,我们需要重新审视我们对意识的理解。利贝特在给患者进行脑部疾病开颅手术时,发现了所谓的“利贝特延迟”。这种手术是侵入性的,因此无法通过重复实验进行验证,这也引起了很多争议。随着医学技术的发展,例如功能性磁共振成像技术的出现,使得通过非侵入性的方式测量大脑活动成为可能。利贝特重新设计了类似的实验,要求受试者按照指令进行一系列动作,然后在他们的手臂上进行电击探测,以直接观测神经活动。实验结果显示,在动作之前,手臂上的电击会产生一个内电位,然后在大约半秒之后,还能探测到大脑区域出现神经活动,这进一步证实了利贝特延迟的存在。
这是否意味着,我们其实不过是一个个的机器人,自以为拥有自我意识而已?意识只是一种感觉,在决策过程中几乎不发挥作用,但这个结论仍然受到很多同行的质疑。实验的设计方式,特别是对意识的定义,也都受到了质疑。这些实验确实存在很多不严谨之处。然而,如果承认这些发现的科学性,将对人类的法律伦理造成非常大的混乱。如果人们没有自我自由意志,那他们又如何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呢?每个人为自己的行为负责,承担自己行为的后果,这是人类社会存续下去的必要条件。
尽管利贝特的实验可能不是那么严谨,但它的结果也并不完全是悲观的。根据利贝特的说法,如果允许受试者自行决定是否遵从指令,那么当受试者决定不遵守指令的时候,在他做出决定之前,手臂上的行动准备定位仍然可以被侦测到。但在那些受试者决定不遵从的案例中,这些定位会逐渐停息下去,并不会引发进一步的行动。这表明,人类还是有一定程度的自由意志的。虽然在大多数情况下,我们可能无法决定自己想做什么,但自由意志可以否决那些不合时宜或不合适的欲望和想法。这意味着,人类可以控制自己的行为,坏人仍然要为自己的恶行承担责任。即使产生伤害他人的想法不是他们能够控制的,但他们应该拥有控制自己不去做的能力。
说来说去,我们似乎还没有给出一个确定的答案:自由意志到底是存在还是不存在?然而,这个问题引出了另一个非常重要的课题,即我们能够感受到一个“我”的存在,而且这个“我”是恒常不变的。尽管我们人类的细胞在不断地新陈代谢,据说每隔一段时间,人类的细胞都会重新换新一套,但我们并不会觉得自己不再是原来的那个“我”。这种现象其实是一种幻觉,人们是从癫痫患者的裂脑手术中认识到这一点的。下次我们将继续探讨这个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