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罪(宗教术语)
原罪一词来源于基督教,它是指人类与生俱来、洗脱不掉的“罪行”。
圣经中讲:人有两种罪,原罪与本罪。原罪是始祖犯罪所遗留的恶根,本罪是各人今生所犯的罪。
我不是基督徒,但是一直以来都被某种感觉所困扰,并且感觉跟每一个人都有关系。
书本上对原罪的解释,多是比较晦涩难懂的描述。
在网上查到一个关于原罪的相对容易理解的意思:人出生就带有劣根性,行为上存在心术不正的动机,因此很容易犯错、犯罪。
这个解释,明显与中国三字经的“人之初性本善”,处于一种相对立的意识形态。
或者再中庸一点,人之初的性本善与性本恶,本就是共生共存,善与恶不能够独立存在,就像太极的阴与阳,互为其根。
之所以觉得原罪跟每个人都有关,是因为我发现,无论人信不信教,都会有原罪的潜意识。
我想这也是基督教能够长久不衰,历久弥新的原因之一吧。创始人从一开始就将人的自我意识融入到教义中,只要人性不变,基督教的核心价值就会一直存在下去。
“原罪意识”存在于生活中的方方面面,时时刻刻提醒和约束着人们不应该做某些事。
长期生活在干旱地区的人,特别是年纪稍长的人,来到雨水丰沛的南方,不能够接受打开水龙头用淋浴器洗澡。原罪感提醒他,这么做太浪费水了,是犯罪的行为,在内心形成莫大的压力。
在外用餐,吃不完的饭菜,总是有打包带走的冲动,其实明知打包回去也不一定会再吃,回家也是放在冰箱,然后再扔掉,只是这样做心理更容易接受一些。
年轻的时候,不懂得尊重生命,杀鸡、杀鹅什么都下得了手,佛教里面定义为杀生。同一个人,年纪大了会发生改变,尽量避免踩死一只蟑螂,仍然是原罪感在起作用。
从某些角度看,原罪意识是一个人建立信仰不可或缺的基石,是划在每个人心里面的一条行为底线。
我们常说,现代人缺乏信仰,主要表现为人在行为方面的自我约束力不够。
为了实现自己的私欲,可以轻易突破任何行为底线,只要是对自己有利的,就可以毫不顾忌的践踏文明社会的基本共识。
这不难说明,信仰缺失是一种低情商、低智商的表现。因为连最起码的因果报应,对他们来说也毫无意识。
看来原罪对于一个人的身心健康,还是非常重要的,我们不需要羞愧于自己的原罪感,相反需要适当呵护和培养这方面的意识。
原罪意识的可贵,还在于它太容易被破坏。
我就亲耳听朋友说过,他的一个亲戚,年纪不大,家境也比较富裕,但是喜欢跟几个同学结伴,去街边集市偷东西,觉得这样刺激,并以此为乐,毫无做贼的羞耻感。
这种心理状态,确实难以体会。也就是在这些人的内心,根本就没有关于偷窃是犯罪的原罪感,自然就不存在底线之说了。中国那句话:“小的时候偷针,长大了偷金”,讲的就是这种情况吧。
交朋友交到狐朋狗友,往往由于个人的心智不坚定,很容易染上各种恶习。
有幸跟良师益友相处,就算时间不长,也可以终身受益。
我的结论是,人之初,既不善也不恶,种什么因、结什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