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读毛泽东的《实践论》,感觉非常有收获。
《实践论》写于上个世纪1937年,虽然已过去近百年,但其中大多数的道理,至今读起来仍非常在理。
《实践论》这本小册子其实内容很短,一晚上就很容易读完,但其中许多道理,不是一两天就能够吃透的,我认为《实践论》最大的特点,也就是它的优点,就是把复杂的万物万象,抽象的逻辑,系统地、总结性地,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文字表达出来,让人读后有种恍然大悟豁然开朗的感觉。
今天我就拿其中几处,我认为对于感触非常深刻的地方,一起分享下,
人们要想得到工作的胜利即得到预想的结果,一定要使自己的思想合于客观外界的结果,如果不合,就会在实践中失败。
多么直白!把我们的认识说的如此透彻。许多时候,我们做事总喜欢按照自己的习惯、认识或者经验来做,即便做错了,有时候也不愿面对错误,内心也不愿意承认自己的错误。
而实践论中,则一针见血地指出这其中的道理,合乎则成,不合则败,别无他法。
对于如何认识和看待事物,《实践论》中也给出了具体的内容,即辩证唯物论的认识论。简单讲,就是人的认识就是从感性到理性的认知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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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感性认识,就是看到的,听到的,包括触摸到,感受到的。一个人对某件事物做出判断和处理,光靠感性认识远不够,还需要思考,即“抓住事物的本质,事物的全体,事物的内部联系由感觉到达于思维,到大约逐步了解客观事物的内部矛盾,了解它的规律性”。而辩证唯物论认为,只有达到理性的认识,才能做出正确的决定。
对于决策,实践论里指出,事物是不断发展的,做出决策也需要与时俱进。
人们原定的思想、理论、计划、方案,毫无改变地实现出来的事,是很少的。
这其中的原因,就是因为
受到许多的限制,不但常常受到科学条件和技术条件的限制,而且也受着客观过程的发展及其表现程度的限制,因而部分地改变思想、理论、计划、方案的事是常有的,全部地改改变的事也是有的。
而对于修改原先的决定,以使其更合乎于实际,《实践论》中也提到,
原定的思想、理论、计划、方案,部分地或全部地不合于实际,部分错了或全错了的事,都是有的。许多时候须反复失败过多次,才能纠正错误的认识,才能到达于和客观过程的规律性相符合,因而才能够改变主观的东西为客观的东西,即在实践中得到预想的结果。
看到这里,就不难理解,为什么我们看到一些知名的,甚至上市了的企业,现今做的业务(商业模式),跟当初开始做的、或打算从事的业务,牛马风不干了。
《实践论》里有一句话,我认为也非常对,
人们对于在各个一定发展阶段上的具体过程的认识只具有相对的真理性。无数相对的真理之综合,就是绝对的真理。
从哥白尼的日心说,到牛顿的万有引力,以及爱因斯坦的相对论,不正是这样无数个相对的真理,而构成了我们所认知的真理吗?
《实践论》也毫不客气地指出,
如果有了正确的理论,只是把它空谈一阵,束之高阁,并不实行,那末,这种理论再好也是没有意义的。
这不就是“空谈误国实干兴邦”的很好解释么。
《实践论》真是一本让人醍醐灌顶的好书!我自己买了一本,读完后跟我一同学分享,结果他也非常感兴趣,于是我便另外再重新购买了一本寄给他。
原先这本《实践论》,我还要再多读几遍,细细品味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