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又接到那个调解中心的电话。不同于上次的是,这次我确认调解中心电话是真实的。
对方问过之后,问我这件事情愿意接受调解吗?
我问,
“怎么调解?”
“删除图片,然后赔偿对方一万元” 调解员在电话里说到。
我心里很清楚,删除图片只是表象,想讹一万元才是真实目的。
我因为前一日咨询过法官,以及也在网上搜索了下相关很多案例,心里已经明显有了底气,不如就跟对方谈下,看丫最后究竟会怎样?
“怎么证明说是我侵权了呢?” 我问对方。
“对方这里有个作品登记,首次登记时间是2026年1月。。。” 调解员说。
“这不很荒唐吗?你首次登记的作品日期,竟然比我那图片晚了好多年,还说我侵权?”
“先生,这个我们不管他,现在对方说有这个作品登记,要求你赔偿他一万元。。。”
听这么说,我便问,
“他说他有作品登记书,作品登记书是自愿登记,只要愿意,人人都可以去登记,谁登记不代表作品就一定是谁创作的,如果对方觉得我侵权了,作品是他们自己创作的,有没有作品创作记录相关证明?”
调解员在电话里沉默了会,
“那先生你的意思是,不愿意接受调解了吗?”
“我没说我不愿意接受调解,想让我干嘛,比如删除作品,或者注销都可以,但是狮子大张口想讹我恐吓我,那我可不接受。。。” 我在电话里很清楚地跟对方讲。
“那好吧,我先登记下你的意见,然后再找对方沟通下,迟些联系您” ,说完调解员便挂断了电话。
Image by coco ROM from Pixabay
我在网上查过,类似很多所谓“图片侵权”案例,网上现在有种说法,把这种叫“专利蟑螂”,属于恶意起诉。
这里有个关键细节,就是这类案件,如果对方真要起诉你,需要到被告所在地起诉,比如恐吓告我侵权的这家企业,是厦门的一家企业,如果起诉,要到广州这边来起诉。
其次呢,像这类案件,如果你只是用了下图片,哪怕图片真的属于对方的,删除就可以,真闹到法庭上,法官也不会听他们一面之词,我看过一些类似案例,最后闹到法庭上,有赔偿几百块,也有不赔偿的。真赔偿几百块,从厦门那边过来,来回路费都不够吧。
当然,也有些会在起诉书上把路费、食宿等费用全给你算上,这也不用担心,不用理会,收到传票后,准备材料,到期后去法院走一趟。
最后大概率对方也会像很多案例一样,开庭那天都没到场,之后你也会收到了撤诉。。。
总之,你越表现的害怕恐慌,有些人会忍不住觉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赶快给几百块或几千块私下协商,就中了对方的圈套。
不卑不吭,冷静面对,其它不合理要求统统不用理它。
如果你不卑不亢,对方反而会容易妥协,甚至主动提提出让你给几百块和解。
妈的,我可不是被吓大的,我才不愿意和解。我打算到时候到法院走一趟,反正区法院离我也不远,刚好见识见识,就算输了,也算涨了见识。
当然,我也赌对方到后边见我这么既敢硬刚又懂法律,只好不了了之,转而去继续讹诈和恐吓下一个受害者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