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的时候,跟媳妇在楼下吃早餐,她跟我说,二宝的水杯忘记拿了,让我待会拿过去到学校保安处那里。
我跟她讲,你待会吃完早餐,直接拿过去不就行了么?
我媳妇高声怼我,
“我点的是肉粥,你吃的是(米)肠粉,我的很烫,需要半个小时才能吃完,你那个几分钟就吃完了,你吃完先给他送过去!”
我回了她一句,
“那我待会不还得走回来一趟?” 见她没吭声,
“还不如等下我们吃完,经过学校的时候,你下车拿过去,也顺路嘛。” 我知道她今早要去趟社区医院,而社区医院刚好经过孩子学校。
我媳妇没吭声,我见状也没说话,咱也不敢问那。
等过了十多分钟,她起身走了,
“我先拿过去,等下学校门口等你。”
等到我开车快经过学校门口,远远就看到她站在学校门口的树底下,我忽然有个新的念头,决定跟她开个玩笑,便把车窗户关上,又假装没看见她,直接从路边开过。
经过她时,顺势撇了一眼,发现她一脸疑惑地看着我的车,又好像不相信的样子再看我的车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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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车往前开了大约100米,我将车停在马路边,透过后视镜,没看到我媳妇走过来,便打给她,
未等她说话,我先开口假意问,
“咦?怎么马路边没看到你呢?”
我媳妇气的在电话里大声“咆哮”,
“你刚才经过学校,是不是假装没看见我?是不是?”
“没有啊,我哪里敢呢?”我假意装作很无辜的样子,但心里有点幸灾乐祸,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谁叫你刚才怼我!” 暗自心里喜滋滋的,怼人还真是心情爽。
谁知就我这图一时爽,过会才发现这下糟糕,捅了马蜂窝。
等到她上车后,就开启了“喋喋不休”模式,开始数落起我了。
我辩解说,
“你刚才不也让我多走几步,就当锻炼身体了?”
不说还好,我这一回应,她讲的更欢了,语速加快,词语更加丰富了。。。
我的天那!这女人可真不讲理!事实上,你没法跟她讲理,不就开了个玩笑嘛,这下把我好一顿数落!
我对刚才的“幼稚”行为这时后悔莫及,早知道大清早被她这般数落,刚才就不跟她开玩笑了,我这真有些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自作自受啊。
好在社区医院不远,很快就到了,经过门口的时候,我又一时嘴痒,学着她的语气,
“要不再多走几步,就当锻炼身体了?”
我媳妇大喝一声,
“你敢!”
这什么逻辑?只许州官放火,就不许百姓点灯?
唉,还是算了,这母老虎的屁股可不敢随便乱摸,不然惹麻烦。
即便要摸,也只能拍(马屁)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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