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阵子某地有个派出所,专门出了个公告,公告的大致内容,是说没有经过本地派出所的同意,外地(省)的公安局不允许对本地企业或相关股东执法,也就是变相地说,这是不合法的,不予承认。
其实这个现象的背后,折射出一个现象,就是一些外地的公安局,时常会跑到异地执法,随便一个理由,就对企业“薅羊毛”,这样做的好处,自然不言而喻。
但是,由此带来的后果,或者说是恶果,也是显而易见。乐观的说影响了本地企业所在地城市的税收,客观的说,非常打击企业的经营士气。
有朋友会说,那企业不犯法,公安局怎么会找他们罚款?
有这种想法的,那一定是太年轻了。国内的许多法度,其实弹性范围都很广,简单说,如果完全按照规则,大多数企业很难盈利,更别提赚钱,而如果想赚钱,自然有一些大家都懂得的“潜规则”,无论上下,都彼此心照不宣。
但是,如果要认真起来,随便抓一个规则,就可以说你违法了,要罚款,不然就。。。很多企业因此只好乖乖就范。许多外地的执法人员,经常跑去异地执法,美其名曰:额外创收。这就导致一些经济发达城市的企业,莫名就被罚款,甚至法人或股东被抓起来。前些年经济好的时候还好说,本地的部门不差钱,加上跟自己关系不大,反正又不是自己出钱,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但这两年大环境差了,加上国内生产资料严重过剩,内卷的一塌糊涂,许多企业要么负债累累,要么挣扎在破产的边缘线上,再像以前那样一折腾,很容易就成为压倒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直接歇菜了。
这种情况多了,本地的执法部门就开始急了,大旱之年,粮食本就大面积减产,再任由外地人过来时不时弄走些,那本地的税收任务还要不要创收了?于是逼急了,就对外发公告,除非有本地执法部门一起,否则对于一切外来和尚想要分一杯羹,休想!
事实上,许多规则条款设立,本就不是很科学,操作的弹性太大了,极易产生许多比腐败还令人厌恶的操作,你比如前一段时间,某地执法部门的录音被曝光,大意是说他自己,要想搞好一个企业,他自己没那个本事,但若想搞死(垮)一个企业,那是极为容易的事情,后边貌似好像罚了那家企业几千万吧。
说这话的人,身份还只是一个普通科级干部,细思下来,若级别再大些,职位更高些,会如何呢?
前几天的时候,有个女孩子在网上发了个视频,说自己在自家店门玻璃上,而且还是在里边,贴了一张招聘启示,结果呢,被执法部门过来批评,勒令整改,还要处罚。
这女孩子气不过,但又无处发泄,跑到网上去哭诉。结果这一闹,闹大了,一下子全国人民都知道了这件事。
最后呢,当地的执法部门不得不出来澄清,说是误会啦,只是当时没说清楚,没有处罚,也不罚款。。。
公告一出来,许多网友对此莞尔一笑,内心估计也大多都在骂娘,要不是这事闹大了,舆论压力过大,估计那罚款的发票早都开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