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我一直没有更新文章,因为我实在抽不出时间和精力!去年和今年的这几天应该是我一年中最费心劳力的时候,因为我是辅导员(虽然是兼职),我必须在一周左右的时间里完成所负责的班级的学期评优评先、学年综合测评、贫困生的认定、助学金的认定、党员发展对象的推荐等各种事情。而这些事情恰恰是学生们最关心、最在意的东西,所以来不得半点马虎和懈怠,必须做到公开透明、公平合理、公正无私。
但每年在评选的过程中及评选后很长一段时间很多学生都会抱怨不公平,有些还会私下辱骂老师,甚至会当面指责老师!
我很庆幸目前还没听到学生抱怨的声音,更没有当面质疑的。但我还是有自知之明的,我坚信背后肯定有学生在骂我。
但我想从我的角度说下它们的公平性。
(一)先说助学金的事。
国家设立助学金这项资助的目的很明确,是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大学生,使其顺利完成学业的,所以家庭贫困的学生都有理由得到这项资助。但是什么样的家庭算贫困家庭?有没有证明材料?当然有,几乎每位学生都能轻松地拿到盖有家庭居住地的民政部门大印的贫困证明,所以从证明资料看貌似绝大多数都是贫困生,而且会发现一个想象:没有最贫困,只有更贫困!。无奈,辅导员只能忍痛挑选贫困中的更贫困者。于是召开班委会讨论、投票,并私下了解情况,纠结着、平衡着,磕磕绊绊地暂定人选,然后通过班级公示、学院公示后才能最终确定。
但这样的结果公平么?有学生说不公平,因为有些同学平时看起来生活还不错成为了贫困生,而有些同学生活很简朴却与贫困生无缘。这种个别情况确实存在,我作为老师也觉得不公平,但我想说这种情况往往是个别情况,我把它叫意外事件。而这种意外事件靠我我个人的努力确实很难杜绝,因为我不是孙悟空,我没有火眼金睛,我不可能完全精确掌握每一个学生的家庭情况,而班委讨论或投票也带有一定的情感因素(视关系亲疏投票),所以难免有意外事件发生。但确实贫困的学生一般情况下是不会漏掉的,而往往漏掉的是那些处于贫困和不贫困边缘的模糊范围内的同学。针对这样的同学我是这样处理的:既然大家都不是特别贫困,那么贫困生就轮流着依次得到,让更多人都能尝到国家资助的甜头。
所以,要我评价贫困生评定是否公平的话,我只能说我参与的评定基本公平,但做不到绝对公平。
(二)再说奖学金和各种荣誉称号的评定。
有学生说奖学金也不公平。我承认奖学金也不是绝对公平。如果奖学金只是按学习成绩评定的话很简单,也可以完全量化,方便快捷。但奖学金和荣誉称号的评定仅仅靠学习成绩显然是不合理的,因为学校培养的不是仅仅会考试的人,而是具备多方面知识和综合素质的才。
目前我所在的学校执行的是学习成绩和德育分的综合。而德育分的设定没有统一的标准,即使学校和学院下达的部分同学的德育分也不尽合理。班级内部的加分也具有一定的随意性,比如第一学年和第二学年的标准以及不同班级之间的标准都存在差别,所以难免会有些不合理之处。因此由这样的综合测评得出的结果自然不会很合理。
因此,站在学生的角度看,有些学生对助学金和奖学金的评定存在质疑是合情合理的,无可厚非,有情绪也正常;但从老师的角度看,一般的老师基本的公平意识还是有的,都希望在效果上做到相对公平。
但往往矛盾的根源在于大部分人都不能从别人的角度换位思考,学生觉得老师主导下的评定有失公平、公正,而老师失望于学生的自私、贪婪。
金钱就是这样让人欢喜让人忧的东西,特别是像助学金、奖学金这样的馅饼,每个人都想分一块,而且总想挑大块的吃。如果没有这块馅饼,很多同学都能够和谐相处,相互理解、相互宽容,甚至会主动让步。但一旦有了切实的利益,相亲相爱的同学立刻变成了斤斤计较、互不相让甚至相互伤害的陌生人。
其实不只是校园是这样,社会又有什么不同呢?看那些因为一亩三分地争得面红耳赤,甚至恶语相向的亲兄弟,再看那些因为拆迁补偿反目成仇的父子,甚至还有因为一点利益反目的夫妻!利益会让人的贪婪立刻现行。何其哀哉!
但是我们都需要思考一个问题:如果情和物质不能兼得的话,我们应该更在意友情、亲情和爱情,还是更在意物质利益?而如果为了眼前那一点小利丢了情,甚至丢了自己的德,是不是有些得不偿失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