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个朋友,为人善良,她前些天在邻居群分享她做的一件善事:说是她拾到一个手机然后归还给失主,失主万分感激,拿出500元酬谢,然后我朋友万般推辞,最终没有收受任何报酬归还了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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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纷纷夸奖我的朋友做得好、做得对、值得表扬。然后我另外一个哥们也分享他的一件事,在小区里捡到一个钱包,里边有各种卡片和一沓大概3000元的现金,然后他将钱包交给门岗保安。
后来失主寻回钱包后,通过保安找到了我的这个朋友,买了一些水果之类的要酬谢我的朋友,然后我朋友坚决不肯接受,最终失主只好无奈将水果拎了回去。大家纷纷夸奖我这个朋友做得好、做得对、值得表扬。
然后我在群里开玩笑对朋友一说,如果手机失主非要给你酬谢,可以先收着,然后转送给我;对朋友二说,如果钱包失主非要送你水果大礼包,也可以收着,然后再转送给我。
结果我在群里被大家一通嘲讽,当然了,其实没有人会把我的建议当真,都认为我是在开玩笑呢,然而我说的却是真的。当然了,其实主要目的不是让他们转赠给我,而是说做了好事,人家要真心酬谢,又推辞不了的情况下,不妨就收着。
朋友们可能会说,拾金不昧不是传统美德嘛?为啥捡到东西归还了,要收人家酬谢呢?这要从子路受牛这个典故说起。其实这是和孔子以及孔子弟子有关的两个故事。
《吕氏春秋》这两个故事原文如下:
鲁国之法,鲁人为人臣妾于诸侯,有能赎之者,取其金于府。子贡赎鲁人于诸侯,来而让,不取其金。孔子曰:“赐失之矣。自今以往,鲁人不赎人矣。取其金则无损于行,不取其金则不复赎人矣。”
子路拯溺者,其人拜之以牛,子路受之。孔子曰:"鲁人必拯溺者矣。"
大致意思就是鲁国有条法律,赎回鲁国在外的奴隶(鲁国人),就可以到国库报销赎金。子贡赎了国外的鲁国人,却不去领取赎金。孔子说:“子贡做错啦,从今往后,鲁国人没人去赎在外的奴隶啦。你领取赎金不影响你的德行,但是不领取赎金以后就没人赎沦落在外的鲁国人啦”。
子路救了一名溺水者,那人送了他一头牛来感谢他,子路坦坦荡荡地收下了。孔子说:“鲁国人以后一定会拯救溺水者”。
子贡和子路都做了好事,子贡没有收取报酬,子路却收取了人家用来感谢他的牛,为何孔子却说子贡做错了而子路做得对呢?
这是因为普通人看到子贡的做法后,如果赎沦落在外的本国人,那么领取赎金吧会觉得不好意思,不领吧赎人成本太高。所以遇到这样的情况只好睁只眼闭只眼喽。这对沦落在外的奴隶而言,无疑很悲惨的事情。
而普通人看到子路的做法,看到溺水的就会伸以援手,人家感谢所赠送的报酬也会坦然收下。这样因溺水而亡的人必然会大幅减少,绝对是大大的好事。
我朋友们的这两件事,当然和赎人以及救人没法比,不过他们却都认为做好事不应收取报酬,哪怕是事主主动提供的。如果仅仅是自己这样还好,他们还发自内心地认为做好事收取报酬是不对的,并且将这种思想大肆宣扬。
如果仅仅是做好事的人如此认为(做好事收取报酬是不对的),那么倒也无妨。但是这种思想宣扬开来,会导致一些受助者(钱包/手机失主、溺水者)也这样认为,那么就会比较悲催了。
我看到过一些新闻,有钱包手机失主,让拾到钱包/手机的人大老远亲自给他们送过去,并且一句感谢的话,一点感谢的行动都没有;也看到有救助溺水者却不幸身亡,然后溺水者家属却冷漠地说:“谁让他救的?”类似的例子举不胜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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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做好事收取报酬是不对的”这种思想是万万要不得的,尤其是不能用这个标准给别人也套上所谓道德的枷锁。“施恩不图报”固然好,但是别人如果非要给报酬也可以适度收取一些,另外被帮助者也应该懂得“知恩图报”才对,这样才是和谐社会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