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在妈妈的威逼利诱下,儿子终于补上了一篇日记,让他写个日记比生孩子还费劲,作文水平不咋地,还不肯努力,真愁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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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写完日记后,非要读给妈妈听,我在旁边一听,原来是记叙和爸爸妈妈玩游戏的事情,写得很是生动,游戏场景描写中还用到了奇花异石大树参天这样的词汇,出息了呀。
于是乎我得出一个结论,凡是他感兴趣的事物都可以写得挺好,至于他不感兴趣或者没有体会的事情,写出来的东西就是驴唇不对马嘴了。
所以,作文要有切身体会或者真情实感,可惜的就是,能让他产生兴趣或者情感的事物太少了,只对游戏呀,玩呀,旅游呀感兴趣。
儿子读完日记后,我对他这篇日记给予了极大的肯定,于是他又到我旁边,非要给我读他另外几篇日记,其中一篇是记叙和我和妈妈一起玩泡泡龙游戏的,果然还是擅长这方面,囧。
儿子读完他的几篇日记后,我突然想起来,当天我也写了一篇小作文《小作文:第一次去法院》,恰巧电脑还开着呢,于是让儿子读了一遍我的小作文。
儿子一边读一边乐,尤其是读到下边这段:
话说之前我已经备足了证据,就等着到法庭,把证据出示给法官,然后告诉他们这事跟我一毛钱关系都没有,潇洒地转身离去,不带走一片云彩。
“哈哈哈哈,一毛钱关系都没有”儿子笑道,“那就不用咱们赔钱了吧”。我说“当然,都和咱没关系,赔什么赔!”儿子听了放心不少。
当看到我写法官“啰里啰唆说了一大堆”,儿子问我:“爸爸,法官真的很啰嗦嘛?”,我回答说:“其实也不是很啰嗦,就是说的内容,爸爸都不是很感兴趣。”
当看到结尾:
现在就等啥时候通知开庭了,然后我把我一大堆证据甩在他们这些人的脸上,告诉他们这事和我一毛钱关系都没有,然后潇洒地转身离去,不带走一片云彩。😡
儿子问我:“爸爸,你真的要把这些证据甩别人脸上嘛?人家不得打你呀。”
我囧,这孩子咋这么实惠呢,人艰不拆啊,我只好如实回答说:“爸爸吹牛呢。”,“哈哈哈哈哈”,他又开始乐乐起来。
都读完以后,他又问我:“爸爸,我想看看法庭里边的照片,法庭里边的照片呢?”,晕,其实我也想拍法庭里边的照片,不过法官和书记员都在,我也不敢拍呀。不然人家直接告我侵犯肖像权,我就傻眼了。和法官打官司,想想就会很酸爽。
儿子最后还对我的小作文进行了评价:“写得不错!”。得到儿子的肯定,我很开心,于是乎又顺便夸了儿子几句:“你最近的日记写得也非常棒,继续保持!”
我们又达成共识,以后要在文学创作方向互相监督,互相学习,最重要的是还要互相吹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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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为何,我的脑海中突然又浮现出那句经典诗句:
修已知道你,你还不知修(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