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有许多第一次,比如说第一次上学、第一次开车、第一次坐飞机等等,都会有很多或新奇或美好的回忆,不过第一次去法院,这事就不那么愉快了。
不过去不去法院没法根据心情来决定,既然收到法院的传票,还是按时去看看啥情况吧。
今天是那个八楼淹水的案子到庭接受询问的日子,时间是上午九点,地点是皇姑区法院3XX室,人物嘛,法官、书记员、一堆原告被告等。
话说之前我已经备足了证据,就等着到法庭,把证据出示给法官,然后告诉他们这事跟我一毛钱关系都没有,潇洒地转身离去,不带走一片云彩。
为了避免迟到,昨晚我定了早晨8点钟的闹铃,后来合计又要洗漱又要吃饭还可能堵车还可能不好找停车位,还是再提前半个小时起床吧,又把闹铃提前半个小时。
早晨迷迷糊糊被闹铃吵醒,最近一阶段都是晚睡晚起,这么早起床真不习惯呀。洗漱完毕吃完饭,还是觉得晕乎乎的,恰好家里有红牛,喝上一罐,果然精神多了,带上我的证据们,出发!
好不容易开车蹭到法院附近,发现这附近停车位真不好找,后来发现有人停在马路牙子上边,于是乎有样学样停了上去,但愿不会被贴条吧。
第一次来法院,来法院门在哪开都不清楚,后来问了路边小摊卖货的大娘才找到入口,进去之后又是查看登记身份证,又是安检的,我包里放的酒精洗手液还被查了出来,给安检人员看了半天,说这只是免洗洗手液,他才肯放我进去。
法院的电梯还不到三楼,步梯也不通三楼,只能先电梯上四楼,再从步梯下去,不知道为啥这么设计?
到三楼后,找到指定房间,发现门口的大屏幕上有所有原告被告的名字,不怕会找错房间,还是挺先进的。
再外边等了大概20多分钟,法官和书记员准时到达,开门让大家进去,法庭和电视剧中看到的差不多,法官坐在上边,底下是书记员的办公桌,左右两侧分别是原告被告席,后边还有两排座椅。因为去的人比较多,我只好在原告这边找个空座坐啦。
原本以为到法庭把证据提交给法官,然后证明这事与我无关,我就可以闪人了。结果法官说,证据需要在开庭的时候提交,现在他们不收,晕死。
然后啰里啰唆说了一大堆,大致就是找第三方做财产损失鉴定,然后等开庭,还有就是给我们每个人填个地址信息表格(用来送达传票、判决书等),早知道就这样,我就不来了,在家多睡一会多好。
然后现场第一被告(我们这些被告属于被追加上来的)和物业公司又吵吵了一会,法官告诉他们不用吵吵,等开庭再说。
然后再那个财产损失鉴定表上签了个名,我们就可以走人了。(财产损失鉴定费用又被告出,然后根据法院判决分担)。
既然可以走人了,那我就赶紧闪人吧,毕竟我的车还在马路牙子上停着呢,万一因为违停被罚200元,我会觉得亏大了的。
所以,这就是我第一次去法院,除了认识了法院门往哪个方向开,以及现实中的法庭长啥样,好像相当于白跑一趟,哎,白跑就白跑吧,毕竟法院要求去接受询问,也不敢不去呀。
现在就等啥时候通知开庭了,然后我把我一大堆证据甩在他们这些人的脸上,告诉他们这事和我一毛钱关系都没有,然后潇洒地转身离去,不带走一片云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