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不了的都叫做远方,回不去的名字叫家乡
这条家乡的小河,承载了许多童年时光,是儿时的玩乐场所,带给了许多欢乐,也发生了很多故事,留下了许多记忆。
小时候有很多好玩的东西,比如弹珠、画片、弹弓、滚钢圈、踢毽子、拋石头游戏、丢沙包、捉迷常、玩泥巴。时不时来点被老师三令五申禁止的行为,比如上树掏鸟蛋、下塘游泳等等。当然我没有下塘游泳,我是下河游泳,这里算的上一个儿时的“水上乐园”。
俗话说,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讲讲关于这个“水上乐园”的一个小故事--使用权争夺战。
在这条小河的两边各有一个村子,两个村子里有许多同龄人,但平时基本没有一起玩耍过,每年的夏天都会来到这里游泳。当然,这条河适合游泳的地方也不多,图片处是一处游泳的宝地,其他地方要不是水太浅,就是水下石头太多,不安全。
本来相安无事,共同使用这个“水上乐园”。后面不知怎地,有了许多摩擦。事态也就渐渐恶化,从互看不顺眼到互不相容,要么你游要么我游。随着小摩擦不断升级,以致到了非解决不可的地步。
怎么解决,和平谈判,估计那时候都不知道和平谈判是什么鬼。直接挥起小拳头,用武力解决。这个跟电影《老炮》里说到茬架有点像。直白点说,“看,打不服你们,让你嚣张”。
双方约定在一天下午,在河边的游泳的位置,来一场力量的比拼。谁赢了,谁就拥有“水上乐园”的一切有优先使用权。直白点说,就是我来了,你必须走开。
在场战斗打响之前,大哥哥们开始商量谁出战,对方有谁,热火朝天的讨论了几天。而我就屁颠屁颠的跟在屁股后面,除了凑个人数,就是给大哥哥们营造一种万人敬仰的感觉。当然,那几天每天也就关心这事,毕竟关系到以后游泳的权利。
期待的这一天终于到来了,而我们这些小兵,都被要求站在远远的小土堆上助威,说是助威,其实远的压根就听不到你的助威声。这是为啥呢?如果输了,就快往家跑,省得挨打挨欺负。
结果,当然是我们赢了,如果输了,我估计就不写了(捂脸)。
从那以后,我们拥有了绝对的优先使用权,正面冲突也没了,当然心里骂爹骂娘的就不知道了。那个假期觉得这条河特别美,每天下午都在这里度过,享受这胜利的果实。后来这个约定也慢慢就淡化了,相互礼让一下。
你会问为啥没有爆发第二次第三次的争夺战,其实我也很想知道,但跟在后面玩的我,那时候也没想那么多。我想可能是,随着慢慢地长大,想要的东西和喜欢的东西也变了,在这里游泳变得不重要了,现在回想起来,也有快十多年没在这里有游泳了。
人长大了,想要的东西也变了。曾经很重视的东西,经过岁月的洗礼,可能已经变得不那么重要了。留下来的是曾经那视如珍宝的时光,以及在这个时光中的人和事。
如今,这两个村与隔壁一村,三村合并,组成一个新村。村委开始筹备今年的“村晚”,召集大村的年轻小伙积极参加节目。这件小事,估计记得的人不多了,如果还记得,提起来的话,估计得扳个手腕解决“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