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我和同事一行五人去吃了一趟烤羊腿,羊腿店老板是位东北人,店名起的也特别有东北气息,叫“兄弟烧烤”。我和同事一两个月基本上都会过来搓一顿,因为我们附近好像只有这儿有可以吃到正宗的烤羊腿。
昨天是同事做的东,我尽量吃吃喝喝就行,那当然是无比的开心。同事不仅点了羊腿,还点了羊排等一大堆下酒菜。酒呢,本来说喝个两瓶的,后来不知哪位同事兴起又找到老板要了一瓶。不得了,我们五人居然干了三斤白的,我到后面可以说也被彻底干多了。
回去的时候我状态还好,能自己识路回家,但如果谁再让我喝一杯,估计也躺着走不动路了。同事呢,有两位比我好点,也有两位比我差点,我们几人最后一起搀扶着回去了。
酒啊,虽然是个好东西,但还真不能喝多了,今早醒来就感觉一阵阵的头疼。不知道是喝了混酒的缘故(最后还搞了一瓶啤的漱漱口),还是说白的彻底干多了。打心眼里在想啊,下次不能再这么搞了,喝多了真是伤身啊。呵呵,,,但突然又觉得有些好笑,每每喝多了的时候都这么说,真到了喝酒时,这话早就忘到九霄云外去了。
古语有云:酒逢知己千杯少,不知不觉我已经爱上了这曾经难以下口的粮食精。每当朋友相聚,都喜欢整上一两口,偶尔自己也控制不了量,喝到兴起,也容易把自己整多,把自己整难受,但这丝毫不影响我对它的热爱。不过这次真的喝的有点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