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 B2B sales,最近公司不景氣,老板想要踢走两個 sales,給我和另一名同事制訂了不可能达标的 PIP (Performance Improvement Plan),其中一项是接下来六個月的盈利必须是去年同时期的2倍,现在的市场用 common sense都知道不可能做到的。
我知道如果我们不肯自己辞职的话,流程大約就是三個月做一次 assessment,第六个月做完第二次 assessment之後公司就会以表現不达标为理由把我们 terminate掉,也就是不给赔偿的解雇。
请问如果我要用 labour law起诉雇主,我需要搜集什么证据?
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