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村镇银行受损储户被赋红码的事件有了处理结果,有好几个人收了处分,最大的官是个常务副市长,撤销党内职务,通告里面还称这位受到处罚的副市长为同志,明显就是罚酒三杯了,回家休假一段时间,应该就会走上新的领导岗位。而对错误事实的认定是滥用健康码,给不该赋红码的人赋红码。感觉这个认定避重就轻了。给受损储户赋红码是为了限制他们的行动,往重了说是限制人身自由。赋红码是手段,动机是限制人身自由。只惩罚赋红码的手段就好像是说可以随便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只不过不能用健康码的手段。比如派人去半路拦下来就行。而更让人疑惑的是,一年前有人利用软件改变伪造健康码颜色却是定的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同样是事,处罚轻重天壤之别。也许这样的事,在很多人看来是天经地义的,中国古语就有“刑不上大夫”的说法,但毕竟历史已经进入现代,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口号喊了这么多年,多少还是应该有点进步吧?另外就是如何看待法律,按照传统观念法律是为百姓设立的,是统治工具。还是法律是对人与人关系准则的确立,所有社会成员都应该遵守? 而且对于那些受损的储户来说,也没有什么好消息。据说拿钱的人已经跑到国外去了,银行说这个事情是银行内部员工和外面勾结搞的。银行不知情。 而且银行发的公告里面又起了一个新名词叫金融消费者,这年头真是新名词层出不穷啊。看来汉语都要升级了。编出这么个新名词,肯定是不想承认储户身份,既然是消费者,就要为自己的消费行为买单。所以下一步也不会兜底补偿了。这年头看来存款都不保险。回头大家又只能把钞票藏床底下了。当然还有比特币是更好的价值存储手段,不过这大起大落的行情也不是一般人能承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