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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天堂對於版權維護的法律,是出了名的悍,雖然記不得細節,印象中以前有個做盜版的,就被告到所有盜版期間的盈利都賠上了,等於這幾年都白做工,任天堂絕對不給你有賠了錢還有賺的機會。
不過前幾年有款遊戲,叫做幻獸帕魯,說實話的確在造型上有點神似寶可夢,加上可以收服怪物的遊戲方式,在遊戲剛發行的時候,就有人預料任天堂會採取行動,但結果出乎意料的,目前任天堂還是陷入苦戰當中。
其實幻獸帕魯的遊戲方式跟寶可夢可以說是南轅北轍,怪物風格雖然類似,但你也找不到完全一樣的,說實話對玩家而言,幻獸帕魯其實諷刺寶可夢的意味較多,反而不認為是抄襲。
然後任天堂更進一步的把自己的遊戲方式拿來申請專利,想不到被日美兩地的專利局打槍,我自己覺得連玩法都要專利化,那是有點超過了,那寶可夢自身也抄襲了以前的RPG回合制,是不是也該停止開發呢。
後來想了想,如果任天堂發行了一款遊戲,結果有人利用模擬器的方式進行盜版遊玩,任天堂提告這個我覺得合理,但是如果是以類似的遊戲方式或遊戲美術風格,這點應該交由市場來淘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