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开始写一些我在杭州市下城看守所两年的一些见闻。码字真是个耗时间又累人的活,希望大家支持。
2015年7月20号杭州城站火车站发生火灾,先来看看当时的新闻报道:
这是报道内容:
“昨天,记者从杭州铁路警方处了解到,这是一起人为纵火案,嫌疑人已被擒,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
7月20日凌晨,杭州城站火车站冒出浓烟。好在,据抢险人员调查,起火的是城站火车站所处的铁道大厦四楼室外平台和地下通道,而着火的是一些等待清理的垃圾。
这起火不大,经消防人员半个小时努力,已彻底扑灭,没有造成人员伤亡,也没有影响铁路运输。可是,这起凌晨时分突发的大火,却显得很蹊跷。
据现场调查情况看,铁路警方认为这很可能是一起纵火案。民警在现场先后发现了一个背包和一只手机。
经查,上述物品均不是铁路职工所留,和燃烧的垃圾也相对独立。经铁路警方数小时调查,一名男子进入警方视野。
原来,起火前后,一名身穿白色上衣的男子在起火现场附近出现过,背包就是该男子的。
男子卢某,云南人,2008年因盗窃罪被判刑,今年5月刚刑满释放。他有重大作案嫌疑。
铁路警方立即对卢某进行追踪,并向各地公安机关发出协查通报。7月20日下午,卢某被警方抓获。
作案那天下午3点,卢某居然又闯进了下城区万家星城一户人家,并持刀挟持了一名女子。
卢某为啥连捅两个大篓子?经身体检验,他是个“瘾君子”,就在作案前,还吸食过毒品。
经审讯,目前,卢某基本把两起案子的情况交代清楚了。
他说,7月19日晚上,他到城站火车站附近的汽车站代售点,买了一张7月20日的汽车票,等侯期间,想到铁道大厦盗窃,便偷偷爬到了铁道大厦楼上的平台,但未能找到值钱的东西。
一气之下,卢某用打火机点燃了平台上堆放的杂物,随后通过大厦应急楼梯,抵达地下一楼垃圾清理通道内,再次点燃存放的废弃物后逃离。”
该案的主角卢某,当时就跟我一起关在杭州下城区看守所303室,数罪并罚一审判了16年,没有上诉,2017年2月份被送去南湖监狱。卢某真名叫卢L,云南文山人,壮族,今年33岁。如果你见到他本人,你完全不相信他会是纵火+绑架的重案犯,因为他个头很小,身高1.5米左右,脸上总是一副害羞的笑容,很和善,脾气也不错,从不跟别人争什么东西。他跟我关系很好,无话不说,因为我们是洗碗搭档,我洗碗,他漂碗,一直干到他被送去监狱。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卢L在江苏有两次盗窃,第一次是和朋友合伙入户,把一个老板家的保险箱给抬出来,他负责放风,分了20万现金。这个活儿他们踩点观察了六个月。第二次独自干了一票,一户人家结婚办酒席,他趁乱跑到二楼的卧室,在抽屉里直接就拿了6万现金。揣着这26万现金逍遥了大半年,被抓到后钱基本花光了。两起盗窃判了10年,减刑2年多,2015年5月份释放。出来后,溜冰上头,出现幻觉,总怀疑有人要杀他,他报警说有人杀他。警察来了之后只是叫了辆出租车就走了(车费是卢L自己出),车子于是开到了杭州。卢L当时处于吸毒后严重幻觉当中,警察应该拘留他,可惜没有,所以后来我们议论应该举报那个警察失职。卢L逛到城站火车站,爬上四层楼高的台子,顺手把台子上面的垃圾点了,保险公司定损30万。事后他都不知道自己如何能徒手爬上这么高的地方,正常情况下几乎不可能做到,看来溜冰能发挥人的潜能。在现场,他留下了最重要的证据,就是一个包,里面有他的释放证。之后他又稀里糊涂跑到一户人家里,家里只有母女两人,他拿起桌子上的小刀挟持了小女孩,然后叫母亲报警。后来把小女孩换成了母亲,由于他个子不够,于是站在凳子上挟持这位母亲。可以想象,这个场面似乎有点滑稽。警察来了之后,卢L又要求用灭火器喷警察。再后来被枪托砸晕了,据说当时狙击手已经随时爆头。带到派出所审讯时,他还没清醒,要求警察拿枪出来瞅瞅。关进看守所时,据说当时还满屋子乱跑。管教带他去办公室谈心,屁股还坐热,人跑不见了,惊动武警到处搜人。从此以后,凡是出监室的,一律带手铐。
第一次10年跟第二次16年,中间刚好两个月工夫,我们有时候会开玩笑说这是无期徒刑分期支付。卢L家里还有父母和哥哥,不过他不愿意跟家里人联系,这种情况估计换谁也不愿意面对家人。在看守所这段时间,他的衣物吃喝都是另外的室友帮他。表面和善的他,卢L其实内心充满仇恨,洗碗时经常跟我说等出来要继续报复社会,我只能用因果报应的道理开导他。在送去监狱前一天晚上的民主生活会上,他上去做毕业感想,我对他说,坐牢不一定是坏事,祸福相倚,这次出来直接去庐山东林寺吧,先从做义工开始,包吃包住,任何人不要你,佛门可以接纳你,若能因此而修行,了生脱死,相比那些在外面五欲六尘中不思修行,这是因祸得福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