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故事发生在零几年的一个偏远的农村,老梁(化名)一家勤勤恳恳忠厚老实,但是家里很穷很穷,所有收入来源全靠那一亩三分地。有一天清晨老梁跟往常一样去地里干活,刚走到自家的田地里,看到水沟旁的田坝上有4只又肥又大的青蛙蹲坐在那。。。
老梁心想这么肥的青蛙抓回去可以饱餐一顿,于是捞起袖子直接抓捕,三两下就抓到了3只,跑掉了一只。就这样老梁吹着口哨带着3只肥大的青蛙往家赶,到家后老梁媳妇问他何事这么开心,老梁从袋子里拿出3只肥蛙给媳妇看,媳妇一看,呀,这青蛙咋这么肥哩?
老两口看了半天就觉得这青蛙跟普通蛙花纹不太一样,其它都一样,也就没放心上。老梁说把青蛙煮了吃了,老梁媳妇不同意,说这么肥的蛙吃了多可惜,不如拿到集市上去卖,卖个几十块也能解决家里一周的伙食费。老梁觉得媳妇说得有理,便把三只青蛙装进袋子拿到集市上去卖。
老梁在集市上蹲坐了一上午也没见人买,正准备收拾东西回家,来了一位穿着笔挺的年轻小伙子喊住了老梁,问老梁这青蛙怎么卖?老梁也不知道这青蛙的行情,就直接说12块一只,就这样年轻小伙子给了老梁36块带走了3只青蛙。
第二天一大早老梁刚吃完早饭正准备去地里干活,来了两位身穿制服的警察直接扣住了老梁,老梁夫妻俩吓得直打哆嗦,问警察发生了什么事?为何要扣住自己?警察说有人举报老梁抓捕变卖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要带到局里核实。
举报人正是昨天买青蛙的年轻小伙子,说来也巧,他正是动物保护协会的工作人员,老梁抓捕的青蛙不是普通青蛙,而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虎皮蛙”,就这样人证物证俱在,老梁锒铛入狱,被判6年,一只虎皮蛙判两年,三只判六年。
说老梁冤吧,也确实冤,在那种偏远的农村有几个认识虎皮蛙的,放到现在也有一大把人不认识虎皮蛙,因为不认识也就没有这个保护常识,所以才会犯错,但是法不容情,犯错了就得承担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