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英国威尔士公布的一条法规又把体罚这个话题引爆了:法律规定,作为家长,不能对儿童进行体罚,否则将被视为刑事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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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威尔士之前,全世界已经有近60个国家立法保护儿童权利,禁止体罚:
图源:worldatlas官网
这次立法非常严格,无论任何原因,都不能进行各种形式的体罚,包括打,踢,扇耳光,摇晃身体等,而且这中间没有任何灰色地带,犯法就是犯法,没什么好说的。这项法律的出发点就是将儿童和成年人等同对待,有权不受到攻击,无论攻击来自谁,哪怕是亲生父母。
这项法律源于《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但更为严格。不像现在的英格兰,打孩子犯法,但在规定范围内的惩罚是允许的。也就是说,存在一个模糊的灰色地带。
记得原来有个朋友,对于孩子的管教方式非常粗暴,动辄动手,孩子也就在这种暴力中长大了。直到有一天,孩子长大了,当父亲再次对孩子挥拳的时候,孩子只是格挡了一下,就把父亲的胳膊弄疼了。孩子默默的说了一句话,如果你不是我爸,早把你打趴下了。这个时候父亲意识到孩子已经变得比自己更加强壮了,自己的体罚也该终止了。从这个朋友身上,我们其实看到了,家长对孩子的体罚其实是一种以大欺小,恃强凌弱。难道孩子不反抗,或者没有能力反抗,就是家长施暴的理由吗?
亦或者说,体罚其实是家长对自己失败的教育方式的一种发泄而已。很多家长在教育孩子得时候一开始也是和风细雨,讲道理,但在道理讲不通得时候,就会发脾气,甚至动手。。。在孩子成长的过程中,体罚没有任何好处,只能将这种通过暴力解决问题(?)的思路传递给孩子,也许当他们长大了,又会继续传递这种教育方式。。。
不过客观的讲,英国的熊孩子们真的不好管。媳妇经常在课堂上需要花费很多精力来维护课堂秩序,而不是上课本身。可以想象得到,以后得课堂纪律更不好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