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笔记--《乡下人的悲歌》


一、为什么读

  缘起某天早上在听《罗辑思维》某期音频节目时提到关于这本书的一些观点,具体什么新奇观点已经忘了,耐不住好奇就去豆瓣上搜了一下。《乡下人的悲歌》作者是J.D.万斯【美】,豆瓣对这本书评分是8.1分。在特朗普竞选成功的第二天这本书曾一度冲击到了美国亚马逊总榜第一名,比尔·盖茨在自己的2017夏季书单中对这本书赞誉有加——“不仅是一本重要的书,也是一本伟大的书”。好评是我读这本书原因之一,另一个更重要原因是我对“乡下人”一词的感同身受。

二、讲的什么 

  书中,80后作者J.D.万斯以回忆录的方式记录了自己成长之路。如果单看现在J.D.万斯的成就——耶鲁大学法学院毕业、硅谷一家投资公司工作和幸福美满的家庭,你很难想象作为一个“乡下人”一路走到今天所经历的一切。 童年以及青少年时期的作者生活在被称为“铁锈地带(Rust Belt)”的美国俄亥俄州的米德尔敦,这是一座钢铁城市,从作者记事起,这座城市的工作岗位就在不断流失,同时逐渐流失的还有人们的希望和所谓的“美国梦”。作者的家庭情况也同样糟糕,用作者自己的话说:

 “至于我家的情况,用委婉一点的说法是,我和父母间的“关系比较复杂”,他们中的一位接近整整一生都在和毒瘾做斗争。把我带大的外祖父母连高中都没毕业,而我的整个大家庭里上过大学的人也寥寥无几。” 

  随后,几乎辍学之际J.D.迎来了人生的第一转折——参加海军陆战队。反观这次转折,海军陆战队的新兵训练营以及后来的军旅生涯对作者的影响极大,身体上得到锻炼的同时心智也得到历练。作者提到:在海军陆战队“全力以赴”并不是一个简单的口号,而是一种生活方式。 

当我第一次跑完3英里后,在终点线的尽头有一位看起来非常吓人的高级教官在那里等我,他对我处在中流水平的25分钟成绩表示不满。“如果你还没呕吐的话,就说明你懒!别再他妈那么懒了!”然后他就命令我在他和一棵树之间来回地冲刺跑。直到我觉得自己马上就要昏过去的时候,他才终于发慈悲让我停下来。我当时恶心得不行,上气已经快接不上下气了。“这才是你每次跑步结束后应该有的感觉!” 

  退伍后读上州立大学,继而考取耶鲁大学法学院、升职加薪、迎娶“白富美”,完成了一系列的蜕变。 最后,这本书要传达的其中一个观点就是:对穷人来说,不仅仅是钱的问题。

 “我们从未如此地脱离社会,而我们还将这种孤立传递给我们的孩子,我们的信仰也发生了变化,更多地依赖情绪化的修辞,而不是那种可以帮助贫苦孩子进步的必要社会支持。我们文化中的某些特性带来了特有的危机。这种危机使得我们的男性形成了某些劣根性,难以在这个变化的世界中取得成功……多年以后我才明白,我们的悲歌无疑是一个社会学上的问题,但同时也与心理学有关,与社区有关,与文化有关,与信仰有关。” 

三、读到什么

 自从看了几遍《红楼梦》之后,现在每看一本书都觉得是一面镜子,总是能从某一段文字中照见自己影子。诚然,我没能想作者一样凭自己的“全力以赴”得到了自己想要的生活状态,但他的回忆录让我看到了天道酬勤。

                                                         

                                      <完> 

Ps:首次在steemit上post,甚至排版还不熟练,感谢@drunkevil使我结识steemi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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