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一起骂吴秀波——互联网上所有的爱都是偏爱——可怕的群体——行为和后果统一——他们只要(...)爽——恋爱对垒——萨维耶的告诫
我要叙述的事情很简单,以下所讨论内容也不必以详细事件经过为背景。即,我并非议论这件事谁对谁错。
18 号晚间,木木父母在微博发表公开信,称吴秀波不仅误其女儿七年时光,还因分手费问题,设计将其女儿送入看守所,引来一群人在评论区骂吴秀波;两个小时后,吴秀波工作室发出律师声明回应,又引来一群人在评论区骂吴秀波。期间,骂的杰出代表是王思聪。
网上骂人,隔着屏幕敲出当着被骂者的面时无法说出的话,究竟是一种怎样的行为?更清楚的质疑是,他们,究竟该算作键盘侠、网络喷子,还是主持正义的使者,或者是其他的什么?
我对他们是什么不感兴趣。
很明显的问题是,木木父母的公开信,从父母保护子女的角度发出,是一条图片微博;吴秀波官方的回应,从法律角度出发,一封律师声明,虽然也是一条微博。这两者在社会法礼上显然不对等,但在微博上的待遇是一样的——大家一起骂吴秀波。
有一个细节,当事人木木已被公安关押两月有余。那么,如果真实情况如木木父母公开信中所言,是一个少女被渣黑大叔骗、瞒、害的故事,那么朝阳区公安办事效率究竟有多低——或者吴秀波到底有多黑,无能到在两个月时间里,不能给当事人家属一个明确说法,以至于迫使他们走上网络舆论的路子。在木木父母的公开信中,未提及案件的具体进展。
我此前没听说过木木其人,吴秀波主演的电视剧倒是看过很多,至今还记得他上过某期《鲁豫有约》,讲他在学校期间,七个瘦学生和一个胖领导的故事。情感上,我更不愿意吴秀波既渣且黑。
互联网上所有的爱都是偏爱,所有的支持都可以孤身支持到众人散场。在真相出来之后,那种一开始就弥散在屏幕方格间的对立依旧可以延续,因为发言权无差别可得,于是所有人都可以单方面宣布自己胜利。
村上春树说得好,“充满偏见的爱,才恰巧是我在这个不可靠的世界上,最为充满偏见地爱着的东西之一”。互联网给了所有人一次发现自己拥有爱的能力的机会,某些人虽然不知道这种爱的存在,但他们做得相当好。
由此,我们可以发现一个可怕的群体现象,即通过网络声张情感正义的需求度,远远大于公检法部门主持法律正义的释求度。前者张口就来,反应、反馈都是即时的;后者还需要熬过周末,等待工作日。
先不管事情经过究竟是怎样,给看上去的坏人贴上恶劣标签,比如“天下第一渣”,才是顶紧要的事情。不需要考虑后果的行为,往往是最爽的。而现实生活中,在现场暴力面前,在上去帮助被攻击方可能也被攻击的时候,我们才可以看到行为和后果统一时的理性精神,看到见义勇为的可贵。
据我所见,群体很难自发地一起做积极的事情,除非是在某种大型的集体主义情绪的渲染下,比如爱国主义、民族主义;一起主持正义本身就不是正义行为。理性能力是后天的,情绪波动则生而有之;情绪尤其易被鼓动。科学证据的说服力往往不敌外表真诚且情绪化的证词,最快说服一个人的方法是借用情绪而非理性。这种说服的效果通常是短暂的,但在他们那里则可能永久有效。
情理和法理,究竟哪一个才是正常人遇事时首先会想到的?显然是情理,因为后者需要基本的法律常识和过关的逻辑推理能力,大部分人缺少其一,他们同时缺少两者。于是,在类似的纠纷中,吴秀波这样的角色必然逃不过起码一次狗血淋头式的谩骂。他们根本不需要问清事情的来龙去脉,以及与他们没关系的利益纠纷,他们只要挂了正义旗帜的爽。
话说回来,须知,在恋爱对垒的过程中,雌性有高傲矜持,也有放荡淫乱;雄性忠诚不渝,也有薄情寡意,它们随机组合,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可能略有诧异,但在整个人类发展过程中,双方势均力敌。不要因为个体事件的影响而失去群体视角。
2016 年,我在财新主编王烁老师的专栏《大学·问》里,读到耶鲁校长萨维耶写给当年毕业生的信,里面有三条忠告——
警惕任何简单化的陈述,特别是那些做法:夸大、扭曲、忽略关键事实,以煽起你的恐惧、愤怒和厌恶情緒;
如果这类陈述与你的既有看法特别吻合,就要更加警惕;
静虑深密,保持怀疑精神,培养批判思维。
在过去的几年里,我多次想到它们,并不只因在我离校的时候没有听到类似的告诫,而是,在他们无处不在的网络空间里,它们值得被反复提及,以提醒自己和他们保持差异。
题图来源:Pickle_tea/dribbb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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