厄尔•沃伦(Earl Warren),1891年3月19日- 1974年7月9日,是一位美国法学家和政治家,曾任加州第30任州长(1943-1953),后来成为美国第14任首席大法官(1953-1969)。
他最为人所知的是沃伦法院的自由决定,该法庭禁止公立学校的种族隔离,并改变了美国法律的许多领域,特别是关于被告的权利,结束公立学校赞助的祈祷,并要求“一人一票”的选举区分配规则。他在国会和总统任期的基础上,使最高法院成为一个权力中心,特别是通过四个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决定:布朗诉教育委员会(1954年)、吉迪恩诉温赖特(1963年)、雷诺兹诉西姆斯案(1964年)、米兰达诉亚利桑那州案(1966年)。
沃伦是唯一一个连续三届当选加州州长的人,在这三届任期内,他仅次于杰里•布朗(Jerry Brown),在加州获得州长选举的全部胜利。在担任这些职务之前,他曾是加州阿拉米达县的地区检察官和加州的司法部长。
沃伦是1948年共和党副总统候选人,他是托马斯•e•杜威的竞选搭档。他被任命为沃伦委员会主席,该委员会是为了调查1963年约翰•f•肯尼迪总统遇刺事件而成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