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NFT的一些思考和回答,可以说很多在第一次买卖之后需要依靠版税的部分,来进行再次的盈利和收入,但是对于这方面,还是可以在进一步的免费铸造环节得到一部分的收益,对于这一部分的收益,似乎也对于税收结果的损失存在的一定的考虑。
当然现在的明显激励扭曲也存在着波动性的规则。人们不需要在税收的过程中损失一定的量,但是需要支付的报酬也存在着可能会赚不到任何金钱的问题。并且在这些不断炒作价钱变高着急变卖的问题上一起都不是巧合。
实际上传统金融里面也需要利益的托管问题,同时被抛弃的社团行为也会看起来很难看在抛售归零时,那么在二级市场团队依然在赚取不小的利益这个问题很多人在讨论到底合不合理。那么什么样的模式是比较合适的,一部分是比如说创作者持有部分供给;但是另一个是利润比例报酬上的问题。
最后一个问题就是项目的估值上百分比的情况,版税问题不能是强制性的,比如说NfT的去中心化也是无记名资产。也就是说需要完全的控制权利并且不想背第三方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