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日就联想正反两个方面的东西都看了一些,觉得都有道理。但水很深很复杂一时半会还真拎不清。柳传志功过定几开?问题恐怕还是有一些的,这是中国国企改制过程这一大动作曾有的通病,当时推行抓大放小,那时国企基本都处于亏损状态,国家再无力径营了,有人接盘就不错了,不少只得走国有民营,或彻底私化将其盘活,当然法律不健全,不少领导者钻了空子,得了不少好处,这是弊,但当时还真没办法,国企放在那就是僵尸企业,不赚钱还要国家不断注入资本,最后肯定会如前苏联被自己拖垮,所以中国基本是最后割肉出仓。
这是当时普遍现象。走到今天我们还是要从宏观上看国家发展了没有,企业私有化后总体是国家得税了,大型骨干企业应有国家控制,千万小中型企业没有哪一个政府能顾得过来,只能走你办事,我收税。或某项关键产品有希望,那么国家扶持投资,比如美国的绝大部分军工产品都是私企干,国家挑选,比较后投向某企业,或招标等。如果都由国家牵头,搞一条龙经营,没人上心,一定是钱打了水漂,时间又过去了,两项踏空,所以我认为国家主要制定产业政策,或招标,或扶持分红,或助力,但不能上马自己去经营,投资大,头绪多,不上心等,这是必然的,不是自己的东西必然无人关心。
国企只能走国有民营,分股,用税收管理,考量。一般不创税者只能让其自生自灭。风险个人承担,国家省事。这几年已走上这条路子。
总之国企,或纯国营绝对不能多,这个问题在清末洋务运动时就已经这样了。但是社会主义一搞,大搞国家公有公企,效率低下,养懒汉,亏损严重,根本持续不下去,改革又重拾过去的方法。改革真算不上新东西,只是补课,走回头路,重拾实践证明对的东西。
现在很多经营方式过去早就有的。如股分制,公司化,分红,承包制,等哪一项不是过去解放前就有的。国家只能走:你置业,我收税,我需要,就招标等,但不能参与经营,不然就黄了,都来吃唐僧肉。公职人员会利用权力大搞腐败,所以后来规定公职人员不能参与办企业就是这个问题,但具体执行过程还是不彻底,这其实还是:贫困的发展和发展的贫困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