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我是一個面皮很薄的人,但我在方向感方面,是沒有自尊的。
我從來不會掩飾自己是路癡的身分。可不是因為誠實,而是掩飾都掩飾不了。幾年前,我們一班同事坐車去西貢吃海鮮。同事A指著街角的「香港仔魚蛋」招牌說:「啊!我們到了香港仔了。」我看看窗外的「香港仔魚蛋」,心就定了,就說:「喔,原來這裡是香港仔.....」此言一出,車內同人即時瘋狂大笑(註:前往西貢是永遠不會經過香港仔的~)
其實我的朋友之中,也不乏明白事理的智者。他們明明就說過:「我沒見過有人這麼可愛的。怎會不知道自己去到哪裡,每個人不是內置GPS的嗎?」好啦,就當我是defect吧!也不用冷言冷語吧。
是可忍孰不可忍。其實我也不是沒有努力過的。多年來,我有很專心聆聽另一半的講解。每次坐在車上,每到一個地方,他就會指著窗外的風景,耐心的跟我說:「這裡是A,再過兩條街,見到大球場,就是B啦。」然後,換我自己乘車去B呢。我很機警呀,自信滿滿的在A下車。知錯了,步行半個鐘,不就是B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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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人的包容性是有限度的。當我在每個禮拜都會去的商場也能迷路的時候,任誰都會失去耐性。然後,我發現。連最懂我的人都無法理解,我就接受了。迷路,是我的命。所以,每到一處新地方,我會查一查地圖。重要的約會,我會預先去一次。畢竟,沒有defect的人或人生,都是黯淡無光的。就像,太完美的表演,你可能會忘記。一次走音的演出,你會永遠記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