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看電視看了一個女性清談節目,主題是《不能接受的分手行為》。一班身經百戰的女主持,你一言我一語,訴說著自己的慘痛經歷。雖然我的戀愛經驗極度貧乏,只有一次失戀經驗。細看排行榜中的各樣行為,我卻不無共鳴。
節目一開始,主持A就說:「我只有一次失戀經驗。對方不算恐怖情人,很少玩社交媒體,我最怕人家分手後在社交媒體放負的。」這點我很同意。畢竟,曾經一起都是一段難得的緣份。無論結果如何,都不能抹煞彼此曾經付出的感情。即使緣盡了,為什麼不能好來好去呢。雖說愛的反面就是恨,但公然傷害對方又是最好的處理嗎?
然後主持B說:「我最怕情緒勒索的行為,裝可憐啊,騷擾前度家人啊,以死相逼等等,通通都不要得!」此話一出,全場深深共鳴,包括螢幕前的我。
即使到了今天,我依然無法說服自己,當年為什麼會接受J。雖然很不情願,我還是覺得。即使從頭再來,也難保不會歷史重演。畢竟,我是心軟的處女座。一個能夠被感動就接受追求的星座。而且他又真的說過:「你要是錯過了我,你肯定不會找到比我更愛你的人。」先撇開事實證明他錯了。J的確曾經對我很好,每逢大小節日,總會扭盡六壬的製造驚喜。然而,大概是因為男校出身吧,沒戀愛經驗,對女生完全沒數。難以招架飄忽不定的我。畢竟,我們性格本身南轅北轍。一起根本是個錯配。
分手吧,這句話我當時應該說過無數次。然後我就經歷了J一次一次的自殘。例如,他以小刀一筆一筆,把我的名字刻在身上(約有50畫)。又例如,他在我面前,在胳膊發狠的自砍一刀,近三寸長。最經典一次,因為吃了柔順劑,他被家人送院洗胃。
以我當時十八歲的年紀,我的驚惶失措、徬徨無助,大概可想而知。因為家裡保守,拍拖一事我從來沒向家人提起過。面對難以承受的壓力和驚恐,我亦只能一個人面對。我擔當不起殺人兇手的駡名,更犯不著協助警方調查。分手一事亦只能一拖再拖。
最後怎樣?結果很戲劇性。一年後的新年,我許下「成功分手」的新年願望。某天,我和J照例吵架,他竟然一反常態的說:「我這樣縱容你是不行的,我以後不再找你了。」就這樣,我們分手了。
分手以來,J總愛裝佯為滿腔熱誠的癡心情聖。說什麼依然愛你啊,沒有一刻不想你啊,希望重新追求你之類的肉麻宣言。必要時還要加上幾滴痛淚。實際上呢,他不單人前人後數落我。瞧我形單隻影一臉茫然,他總會隔空傳來一副洋洋得意的嘴臉。更豪言:「要是她主動哭求復合,我也絕不回頭!」
初戀,聽說都是美好,在我卻是一場惡夢。人家的初戀男友,不是騎著白馬,至少也是赤誠相對的兩小無猜吧。怎麼偏偏給我遇上了一個厚顏無恥的恐怖情人?我不甘心。
後來讀到一篇文章,方感到釋懷。據說,人生不過是一列開往終站的命運快車。一路上會經過無數車站,出現無數過客。每一個過客,每一回歷練,都是為了揭開下一站的序幕。
人生往往是不可思議的。正如。
沒有J,我就不會認識我現在的另一半。
也許,我應該對J衷心說一聲:「謝謝你讓我遇見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