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民在微博上发了一条“武汉市长滾”,被删前只有70多浏览量,除夕夜被武汉市公安局拘留十天,说“造成不良社会后果",于是被滚进牢房过大年。市民不是有监督市长执政的权力吗?不满意还不能说滾吗?因为没有用礼貌用语“请您离开”就要拘留十天吗?公安局长是市长的家奴吗?马屁也拍得太到家了。